來源:《瞭望》
面臨難題 徐駿圖/《瞭望》
《瞭望》新聞周刊記者日前在湖南、天津等地調研發現,仍有地方存在攔、堵、扣、卡、截等“極限操作”限制人流、物流,使一些企業存在程度不同的“真復工假復產”現象。
專家認為,當前疫情形勢正在出現積極向好變化,需要綜合施策打破局部“微梗阻”。
“微梗阻”成攔路虎
2月上旬,湖南省衡陽市一家企業,輾轉在中部某省尋訪到一套二手醫用一次性口罩生產設備。在完成談判、簽約、付款、辦證等手續后,衡陽公司聯系上當地運輸車輛,裝車完畢后準備2月9日晚運走。不料,當地鄉鎮負責人聞訊帶人趕來,對衡陽公司出具的商業購銷合同、疫情防控應急物資及人員運輸車輛通行證等文件連看都不看,手一揮就連車帶貨給扣了下來。
制造業大省湖南,復工后口罩等防疫物資存在很大缺口,“口罩機”被扣,驚動各方。經過兩省多級政府和部門艱難溝通,扣車扣貨的鄉鎮負責人才勉強同意放行。設備送到衡陽,已經耽誤了不少時間。
類似場景,在此次疫情期間并不鮮見。為保障物資順利運送,一些重點企業不得不采取非常規手段。
天津市遠航工貿發展有限公司生產醫用防護用品。天津市北辰開發區經濟運行部部長張毅介紹,為保證遠航公司重要原材料運輸,每次都會派出政府人員乃至民警、警車護送押運。
相比上述湖南、天津幾家防疫物資生產重點企業,很多公司的物流就沒那么幸運了。
湖南一家公司近期聯系好外省一家供應商訂購生產設備和原料。當他們攜帶“綠色通行證”、專用介紹信等資料驅車千里趕到供貨地,在高速出口就被攔了下來。幾經交涉無果,無奈之下只能原路返回。訂購的設備和原料,“連面都沒見到”。
記者從一些地方了解到,疫情發生以來,為了保重要物資物流,各地采取了包括干部跟車、民警押運、警車“保駕”等措施,但還是屢屢在一些地方基層設立的哨卡、路障面前一籌莫展。一些鄉鎮、村負責人非常強勢。為敦促放行,工信、交通運輸、防疫、發改、公安等部門要一起上陣,有時甚至要“提請協調”到國家發改委有關部門層面。
相關企業反映,隨著多地開始狠抓復工復產,到2月20日,全國各地絕大部分地方物流通道順暢度有所改善。但在有的鄉鎮、村或社區乃至小區層面,還有攔、堵、扣、卡、截等“極限操作”,給企業復工復產造成負面影響。
復工難復產
2月17日,西南某省山區市家具廠老板陳女士在微信朋友圈幫老鄉叫賣一種品相上佳的柑橘,價格10元5斤。“只限當地朋友購買。”陳女士解釋,“我們這里連高速都封閉了,外地老板、車子進不來,本地農產品也賣不出去,雞鴨20塊錢一只也沒有人要。”
陳女士提到的現象,是物流阻斷后工農業所受負面影響的一個縮影。
記者在中部一個山區勞務輸出大縣了解到,當地有條鄉村道路被幾個村堆土石截斷后,想回城市復工的打工者必須繞行很遠才能抵達縣城。
“出村難”傳導到城市,加劇了企業“用工荒”。湖南一家食品加工上市公司負責人說,2月9日復工后第一批到崗員工僅約500人,人手太少生產難以恢復。總部位于湖南的一家大型電子信息企業,眼下用工缺口高達上萬人。
交通運輸不暢,生產進貨、發貨兩頭受阻,一些企業壓力巨大。
爾康制藥董事長帥放文說,不少原輔料藥的原料屬于危化品,目前運輸車輛很難找,需要提供相關證明才可通行。
湖南一些勉強復工的機械制造配套鏈中小企業反映,現在只有少數物流公司接單且價格較貴,一些產品的運輸必須憑政府開出有關證明方可上高速通行。因為運輸車輛少、司機少、時間相對集中,無法按時發貨……
一家工程機械行業龍頭企業負責人介紹,復工初期,這家公司位于全國234個城市的業務網點反饋信息顯示,有128個城市高速公路出口實施管制,導致設備送達不能正常下高速,占比達55%。
即使是在目前最熱門的疫情防控物資生產領域,復工之后復產狀況也不夠理想。
一家制藥企業原材料供應嚴重不足,只能看著消毒液市場大訂單干瞪眼;一家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試劑盒生產企業,由于配套采樣耗材供應到貨量僅占需求量的1/10,產能嚴重受限;還有一家生產紅外體溫計的企業,配件如電鍍黃銅套、背光板等供應不足,生產恢復不起來……
一些企業負責人認為,當前突出問題在于人為阻隔造成流通“微梗阻”,把大市場分割成“小碎片”,由此導致的市場失靈影響各行各業復工復產。
土政策如何清除
采訪中,不少業內人士建議,國家和省級層面要加強對各地交通運輸的協調,對生產物流和配套產業鏈實行全國聯動。要落實國家“一盤棋”政策,盡快恢復和加快跨地區物流運輸通道的運轉,特別是加大對生產物流的保障。對于非疫情嚴重區域,各地政府要解除封鎖,允許、支持當地企業盡快復工;針對位于外省的上下游關聯企業,國家和省級層面加強統籌,確保產業鏈復工協調性、聯動性。
對于此次疫情中出現的“自我擴權”阻斷流通現象,多位專家認為應該給予高度重視,出臺的措施不僅要立足解決當下,還要從體制機制謀劃放眼長遠。
中南大學法學院教授黃先雄認為,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相關規定,只要沒有被定為疫區,各地就不得對路過本地區尤其是經過干線的,運載工業設備、原材料和產品的車輛實行攔、堵;對其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單位需要的防疫緊缺物資,更是不得攔、堵;至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期間的緊急征用行為,有權決定征用的機關僅限于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且有嚴格的操作原則。違反這些規定,將構成違法乃至犯罪。
湖南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倪洪濤說,盡管行政應急性原則賦予地方政府比在常規狀態下更大的權力,但是這種權力也要在法治框架下運行,行政應急性原則也并不是完全對法律的脫離和逃離。在這次疫情中,一些地方政府的“土政策”“土辦法”在一定程度上違背了法律要求。比如封路禁行是可以的,但是必須留出應急通道,允許救護車、運送物資或救援人員的車輛通過。
倪洪濤、黃先雄和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教授、中國交通運輸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紅昌等人認為,這次疫情暴露出的一個突出問題,是我們應對風險社會的意識和能力不足,法律體系、應對體系和戰略儲備體系跟不上。危機來了,大家一窩蜂地出臺各種“土政策”“土辦法”,以為只要目標是好的,手段粗暴點沒什么問題。此次疫情過后,要強化風險意識、觀念、應對機制建設,避免濫用行政應急性原則,制造“叢林社會”、引發群眾不滿,給緊急事態處置添亂添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