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為進一步健全我校研究生資助工作體系,落實教育部資助數據報送及績效考評要求,全面掌握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情況,切實有效地貫徹落實國家和學校的資助政策,現對2017-2018學年在校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開展認定工作,相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則
堅持實事求是,規范工作程序,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二、認定對象
我校2017級全日制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其他年級2017-2018學年在校新申請困難認定的全日制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
三、組織機構
請參照《北京交通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附件1)要求,成立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認定工作組和年級認定評議小組,年級認定評議小組由年級輔導員負責,成員由所在年級全日制研究生班每班一名代表組成。
四、工作安排
1、9月12日-15日,學院成立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認定工作小組,以年級為單位成立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認定評議小組;組織參與困難認定同學填寫《北京交通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附件2,紙質版和電子版)、《學院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情況統計表》(附件3,電子版);年級認定評議小組,以學生填寫的《北京交通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為了解班級研究生實際生活狀況,核查家庭致困原因的重要依據,并將初步評議結果上報學院認定工作組。
2、9月15日14:00前,請各班將附件2、匯總好的附件3,發送至mxiangyan@126.com;同時附件2的紙質版請提交到SD502。學院認定工作小組收齊《北京交通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審議年級評議小組申報的初步評議結果。
3、9月18日-20日,各學院公示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名單。
五、注意事項
1、各班級收齊《北京交通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后,應以合理方式整理、歸檔,妥善保管,不得泄露學生及家庭隱私。
2、本次認定不分等級,凡是通過認定的學生均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院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情況統計表》中困難情況均填寫“困難”。
3、開展認定時應參考學生申請助學貸款情況,原則上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均可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
5、該研究生困難認定的結果將應用于就業補助、社會專項助學金、臨時困難補助、思源助學金及其他學校助困資金的申請使用資格,未經認定的學生不得申報相關經濟補助。
聯系人:51688120 孟祥巖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認定辦法
附件2:《北京交通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認定申請表
附件3:《xx學院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認定情況統計表》情況統計表
經管學院研究生工作組
2017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