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經濟管理學院院長施先亮任期經濟責任進行審計的公示
接受黨委組織部委托,依據《黨政主要領導干部和國有企事業單位主要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中辦發〔2019〕45號)和《北京交通大學處級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辦法》(校發〔2022〕10號)等規定,審計處派出審計組,自2024年9月24日起,對經濟管理學院院長施先亮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必要時將追溯到相關年度或者延伸審計(調查)有關單位。
在審計期間,有關單位和個人如有意見或建議,請與審計組聯系。
聯系電話:51685819
電子郵箱:sjc1@bjtu.edu.cn
審計處
2024年9月24日
關于對經濟管理學院院長施先亮任期 經濟責任進行審計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