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電池與廢電池法案》(以下簡稱《法案》)2023年8月17日起正式生效,規定最遲自2025年2月18日起,在歐盟市場銷售的動力電池需提供碳足跡聲明,我國動力電池出口面臨“門檻”。此外,我國光伏、風電等新能源優勢行業也將受到歐洲碳排放壁壘設置的影響。在業內人士看來,我國新能源供應鏈完善且市占率較高,包括碳足跡、碳排放要求在內的綠色貿易壁壘,成為新能源行業、企業積極應對的新課題。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副教授、可持續交通創新中心研究員張娜多年來致力于新能源與能源安全研究,近期接受了《中國能源報》的采訪,就當前我國新能源產業面臨的綠色貿易壁壘發表觀點。
不止電池行業,我國光伏、風電等新能源優勢行業均受碳排放影響。例如,法國已要求在100kW的光伏項目招標中把碳排放納入打分;意大利電力公司在招標過程中要求對風機產品碳排放打分;歐盟碳邊境調節機制去年10月進入過渡期,過渡期至2025年底,2026年正式要求繳納費用,并在2034年之前全面實施。她認為,碳足跡似乎成為歐美為我國新能源產品設置壁壘的手段。歐美擔心中國的新能源科技和產品迅速發展和傾銷,這種國際競爭若不加以抑制,將會摧毀相關國家自身的相關產業。
事實上,我國新能源產品市場主要在國內,并非海外,更不在歐美。當前,我國新能源產品國內市場銷售占比分別為:風電產品90%,光伏產品60%,電動汽車87%,其中風電產品已基本退出美國市場,歐洲市場占比不到10%。
張娜分析,在產能方面,目前歐美在光伏領域約占5%,基本被淘汰出局;風電領域尚有一定競爭力,但正面臨連續虧損;在電動汽車領域,歐美存在一定差異,歐洲正奮力追趕,美國傳統車企轉型困難,被淘汰的可能性較大。“西方強調碳足跡的行為,其實是對中國新能源產業快速發展的恐懼。”
今年以來,美國頻繁提出我國新能源產能過剩,認為中國的出口戰略對太陽能、電動汽車和鋰離子電池等行業的全球供應鏈形成和穩定帶來威脅。對此,張娜表示,從世界應對氣候變化和大力推進能源轉型的角度看,對新能源科技和產品的需求方興未艾,其實并不存在產能過剩問題。“中國的新能源產品在全球市場具有顯著的技術、成本等競爭優勢,歐美不顧事實大肆宣揚傾銷歐美市場,其根本目的是抑制我國新能源產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