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2016年碩士研究生(不含MBA)復試通知 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有關文件的規定,我院今年研究生復試采用差額復試的方式擇優錄取,復試比例120%左右。具體安排如下: 一、復試線及復試通知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 報考專業 招生計劃(不含單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及大學生士兵計劃) 復試線 金融學 27 368 產業經濟學 40 358 國際貿易學 8 367 勞動經濟學 10 364 管理科學 5 335 物流管理與工程 29 366 信息管理 28 348 工程與項目管理 25 352 會計學 37 365 企業管理 38 353 旅游管理 8 343 技術經濟及管理 6 345 公共管理 8 335 專業學位碩士復試分數線 報考專業 招生計劃(不含單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及大學生士兵計劃) 復試線 金融(專業學位) 27 325 應用統計(專業學位) 18 371 資產評估(專業學位) 10 350 審計(專業學位) 80 208 工業工程(專業學位) 24 300 物流工程(專業學位) 24 343 會計(專業學位) 67 232 工程管理(專業學位) 48 168 一志愿報考我院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的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為總分不低于245分。 一志愿報考我院“大學生士兵計劃”的考生復試分數線:四科統考的總分不低于265分,兩科聯考科目的總分不低于165分。 說明: 1. 各專業單科線標準不得低于教育部《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對于單科線的要求。 2. 今年不接收非一志愿報考我院的調劑生,也不接收“單獨考試”、“大學生士兵計劃”及“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計劃”的調劑生。 復試通知將通過短信方式通知考生本人,請所有考生保持手機通暢。 二、辦理復試相關手續 (一)資格審查 1.時間及地點:2016年3月24日8:30~11:30,14:00~17:00,地點思源東樓5層大廳。 2.審查及收取材料 考生類型 審查要求 備注 1、非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 查驗 “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有效身份證原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并留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復印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 軍人須提交軍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碩士研究生的證明 2、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 查驗 “準考證”、學生證原件、有效身份證原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入學時查驗),并留學生證、身份證復印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 國防生須提交軍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碩士研究生的證明 3、單獨考試考生 查驗 “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有效身份證原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并留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復印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 4、同等學力考生 查驗 “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有效身份證原件、補修本科課程成績單原件、大學英語四級成績單原件、公開發表的相當于本科生畢業論文水平的文章(第一作者)或科技獎勵證書原件,并留學歷證書、身份證、英語四級成績單、公開發表論文或科技獎勵證書復印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 5、少數民族骨干計劃考生 查驗 “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應屆畢業生查驗學生證原件)、有效身份證原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報考少數民族骨干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并留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學生證)、身份證復印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復試合格后要簽定定向協議書。 資格審查由研招辦進行。 6、享受“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政策的考生 查驗 “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有效身份證原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原件、《志愿服務鑒定書》原件和服務單位證明原件,并留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服務證》、《志愿服務鑒定書》和服務單位證明復印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 7、享受少數民族政策的考生 查驗“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有效身份證原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并留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身份證復印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復試合格后要簽定委托培養協議書。 8、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考生 查驗 “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有效身份證原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退役證,并留學歷證書、身份證、退役證復印件,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 學院要查驗復試考生的準考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應屆生查驗學生證原件)、有效身份證、本科學習成績單原件(加蓋本科學校教務處公章或者人事檔案存放部門公章),收取身份證及學歷學位證書(學生證)復印件和本科成績原件等相關材料,對不符合教育部規定者,不予復試。 同等學力考生必須參加同等學力人員加試,否則取消錄取資格。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考生須在4月3日之前提供權威機構的認證證明。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復印件必須保證能夠看清楚證書號碼。 (二)繳納復試費 按照北京市發改委文件要求,今年報考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參加復試應繳納100元復試費。繳費后因各種原因不能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退。繳納復試費通過學校研招系統進行網上繳費,具體辦法請詳見學校研招系統相關說明。 (三)填寫相關表格 1.復試登記表:只填至“面試小組成員”之上。 2.個人陳述表:如實填寫電話號碼及通信地址,與學校研招系統一致。 3.導師選報表:根據表格說明填寫。 復試登記表、個人陳述表在學校研招系統內填寫打印(每行要以回車鍵結束,否則影響打印效果),導師選報表見附件。三個表格事先填好打印,在進入面試考場時交給面試老師。 三、體檢安排 體檢時間:2016年3月24日8:00-11:00 體檢地點:校醫院 因這段時間為我校所有學院的復試階段,請各位考生務必按照上述安排的時間前去體檢,其他時間不予接待。在學校研招系統中繳納52元體檢費,并下載體檢表。帶打印好的體檢表和化驗單拿到校醫院,審核體檢表、化驗單上學院、姓名、性別、年齡等基本信息是否填寫完整、準確。按規定所有考生都需要在我校醫院進行體檢,具體體檢流程見附件,未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按有關規定不予錄取。注意需空腹去體檢(有抽血項目)。 四、復試時間及復試安排 根據教育部、北京市教委以及我校研究生院對研究生復試工作的總體要求和安排,我院2016年研究生復試(總分350分)包括外語聽力測試(50分)、專業課筆試(150分)、和綜合素質面試(150分)三部分(會計碩士、審計碩士及工程管理碩士還須加試思想政治理論100分,總分450分)。進入復試的考生必須按規定日期準時到我院參加復試,考生缺席復試,則視同自動放棄參加復試,筆試請帶好統考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以備檢查。 各專業英語聽力、專業課筆試及面試具體地點:3月24日在資格審查時查看。 (一)英語聽力測試(50分,總時間30分鐘)(需自備2B鉛筆): 時間:2016年3月24日18:00~18:30 內容:參考以往研究生入學統考英語聽力測試。 (二)專業課筆試(150分,總時間2小時): 時間:2016年3月24日18:35~20:35 內容:以招生簡章公布科目為準。 (三)思想政治理論(僅會計碩士、審計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加試,開卷考試)(100分,總時間50分鐘): 時間:2016年3月24日20:40~21:30 內容:以招生簡章公布科目為準。 (四)綜合素質面試(含英語口試)(150分): 1. 時間:2016年3月25日,具體時間及分組資格審查時公布。 2. 內容: 1) 英語口語3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專業外語閱讀能力以及口語表達、溝通能力。 2) 綜合能力120分, 具體內容如下: a) 教育背景,10分。主要看考生畢業院校,大學學習成績。一般依據考生個人文字材料,通過提問判斷核實。 b) 學科專業水平與創新能力,50分。考生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一般通過考生個人提交的文字材料以及根據考生對問題的回答加以判斷。 c) 思維邏輯及表達能力,30分。主要是判斷考生考慮問題的周全性,分析問題的邏輯性,意識、反應敏捷度,發散思維能力,創新意識。語言表述能否抓住問題的重點,語句組織通順,表達清楚流暢。一般是根據考生在回答問題的過程中加以判斷。 d) 思想道德素質和心理素質,30分。看考生的儀表舉止,氣質風度,禮貌修養,精神狀態,心理和人格趨向。考察考生對自己認識是否合理,是否具備實現抱負的行動能力。一般是根據考生復試期間的對社會問題和現象的認識判斷。 五、復試成績的使用及錄取原則 統考科目總分為500分的專業,按初試成績(滿分500分)和復試成績(滿分350分)的總和排序由高到低錄取。統考科目總分為300分的專業,按照初試成績的60%和復試成績的40%相加后的總和排序由高到低錄取。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即復試成績總分調整到百分制后低于60分)不予錄取。復試環節中出現作弊情形的,取消復試資格。 通過我校創新能力認定并獲得證書者,所報考專業與認定專業相同且達到該專業學院劃定的復試線,可優先錄取。 六、破格復試的原則和條件 破格復試應優先考慮基礎學科、艱苦專業以及國家急需但生源相對不足的學科、專業。合格生源(含調劑生源)充足的招生專業一般不再進行破格復試。 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但專業科目成績特別優異或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的考生,可允許其破格參加第一志愿報考單位第一志愿專業復試(以下簡稱破格復試)。參加破格復試的考生須滿足以下所有條件: (1)應屆本科畢業生,本科學習成績優秀; (2)在科研創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現; (3)初試總分專業排名前3名; (4)僅1門初試公共科目成績略低于《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且不得低于2分以上。 七、復試考生的加分原則和依據 (1)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國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學業后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享受初試總分加10分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政策。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指除理學、工學、農學、醫學、軍事學之外的門類)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于2016年3月22日17:00前通過郵件方式(郵箱見第九項)聯系學院并出具相關證明材料,由我院上報學校,學校根據教育部名單審核考生資格,符合資格的考生將享受初試成績總分加分(單科不加分)。 八、其它 按照有關文件要求,所有擬錄取考生都需要在發放錄取通知書前開展人事檔案審查和政審,政審不合格者均不予錄取。 各專業導師信息請查看我院網站(http://gzkelon.com)“研究生培養”中的“碩導介紹”欄目,復試后需要考生選報幾位導師,因此請務必提前查閱。 八、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10-51687171 聯系郵箱: jgyjs @bjtu.edu.cn 相關網址: 經管學院http://gzkelon.com(“研究生培養”模塊下的“考研專欄”) 研究生院http://gs.njtu.edu.cn/cms/zszt/item/?cat=3 學校招生系統http://gsadmission.bjtu.edu.cn/master/login/(請用谷歌瀏覽器登陸) 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2016年3月19日 2016年復試體檢須知、流程.doc 2016年研究生選報導師申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