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及附件下載
關于2019年選派優秀博士研究生開展國際學術交流活動(第一批)的通知
根據《北京交通大學博士研究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現組織進行2019年度項目第一批次的申報工作。
一、選派內容
“博士研究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分為出國訪學基金和國際學術會議交流基金兩類。出國訪學資助赴國外高水平大學、研究機構進行為期半年訪學的費用;學術會議分地區按不同標準資助往返交通費用(詳細標準見附件,從2016年起新增進行會議論文宣讀(口頭報告)資助專項費用)。
二、選拔程序
學生申報、導師推薦、學院評審排序后推薦。學校結合2019年經費總額、各學院2019年國家公派校內初選淘汰人數、重點學科數、歷年申報人數等因素,確定第一批次名額分配如下:
學院 |
擬資助人數 |
電子信息工程學院 |
4 |
計算機與信息技術學院 |
4 |
經濟管理學院 |
3 |
交通運輸學院 |
4 |
土木建筑工程學院 |
3 |
機械與電子控制工程學院 |
4 |
電氣工程學院 |
3 |
理學院 |
3 |
國重 |
2 |
合計 |
30 |
人才培養特區,按需支持。
三、選拔標準
申請人應具備良好的外語交流能力及科研能力,出國訪學研究生原則上應為2-3年級全日制非在職博士研究生。對于導師同時配套資助進行為期一年訪學的學生,予以優先考慮;學術會議資助要求論文已經被會議接收,且僅資助論文的第一作者。
四、時間安排
本年度申報通過校內網上申報系統進行。
2019年出國訪學申報分為兩個批次,本次通知為第一批次。對于第一批次出國訪學申報,已獲得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推薦資格的同學,不允許申報。6月份,研究生院將啟動第二批次出國訪學的申報工作,第一批次中被淘汰的同學、未能獲得國家留學基金委資助的同學,屆時均可以申請。
本次出國訪學申報截止時間為5月5日,學院上報時間為5月10日前,并要求于2019年11月底前派出;無法按期派出的將不予資助。
國際學術會議全年接受申請,要求于2019年12月前派出。無法按期派出的將不予資助。
五、申報要求
申請表格由研究生院網站下載(資料下載-培養-出國訪學基金申請表/學術交流基金(國際會議)申請表,或MIS系統應用中心-研究生出國系統-資料下載)。
出國訪學要求出具國外導師的邀請函、外語水平證明和國內導師資助證明復印件(模板在MIS系統應用中心-研究生出國系統-資料下載),國際學術會議要求出具會議錄用通知、論文首頁和外語水平證明。未提供外語水平證明(包括六級、托福、雅思等)的申請人,原則上不予資助。
六、其他
請各學院嚴把標準,保證選派質量,并加強對實施過程的監控以及對實施結果的評估,確保項目實施的效果。
研究生院培養辦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