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需要提供材料的未畢業博士生范圍:2007級及以前委培(定向)博士生;2009級及以前非定向(自籌)博士生。
?2.材料包括:
?(1)延期畢業申請表,最晚可申請至2017年3月,需要導師簽字確認;
?(2)學位論文的初稿全文;
?(3)答辯要求發表的學術論文原件及復印件,包括錄用通知。
?3.提交材料的時間截止2016年6月18日。逾期未交,視為放棄申請延期畢業。提交材料地點:SD502研究生科。
?4.于6月2日前已經提交過的材料,如果不再重新提交或補充,視同為最終材料。
?5.學院學位委員會將對提交的材料逐一進行審核,審核結果報學校學位委員會再行審核,最終結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