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學生工作組、研究生工作組,燕郊、清河高職:
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是指開發銀行向符合條件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發放的、在學生入學前戶籍所在縣(市、區)辦理的助學貸款。為做好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申請、續放和貸后管理工作,請將國開行生源地貸款相關操作規范告知學生。
一、畢業確認及就學信息變更
享有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應屆畢業生需在6月17日前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學生在線服務系統(網址為:https://sls.cdb.com.cn)進行畢業確認操作,在“個人信息變更”功能中填寫就業信息、更新聯系方式后,在“畢業確認申請”功能中提交畢業確認申請。不進行畢業確認申請的學生將不予以畢業。
學生因休學或繼續深造等原因需對合同貼息日期進行調整的,可以申請就學信息變更。申請學生需遞交相關材料經由縣資助中心及開發銀行進行審查認證,同時變更合同貼息起止日、寬限期和到期日等事項。由開發銀行審批通過后方能生效,繼續享受國家財政貼息政策。如未及時變更,產生的利息自付。具體需提交的材料請學生咨詢當地縣資助中心。
二、續貸申請
針對已申辦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的在校生,部分地方的區(縣)教育局或資助中心需要學生提供在校未辦理校園地國家助學貸款的證明;個別地區有專門的生源地貸款續貸材料,需要學校資助中心及學院確認。請通知相關學生聯系當地教育局詢問情況。
特別針對享有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的在校生,國家開發銀行調整生源地貸款續貸工作程序,有續貸需求的學生須在6月24日前登錄國家開發銀行學生在線服務系統,在“貸款申請”功能中提出續貸申請并填寫續貸聲明,總結、陳述一年來的思想和學習情況,學校將集中處理學生續貸申請。學生未在線提交續貸申請導致下學年續貸申請失敗者,責任自負。續貸所需其他手續及材料,請貸款學生咨詢當地縣資助中心。有需求的學生自主打印生源地貸款學生續貸申請學費及住宿費標準證明(見附件),填寫相關信息,集中于6月20日-24日到學活811室辦理。
三、工作要求
因貸款涉及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切身利益,望各學院高度重視,及時通知,保證每名需要貸款的學生都能夠順利申請,真正做到以學生為本,應貸盡貸。
附件1:2015-2016學年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貸款學生名單
附件2:生源地貸款學生學費及住宿費標準證明模板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