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京教學〔2023〕2號)及《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獎勵實施辦法》相關要求,現啟動評選2025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北京交通大學優秀畢業生、優秀畢業生干部,具體安排如下:
一、評選對象和比例
全日制非定向在校應屆(2025年)畢業研究生。
二、評選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學習勤奮、刻苦,科研工作嚴謹求實,有較強的誠信意識和良好的學術道德,積極實踐,勇于創新,成績優良。在校期間課程學習和科學研究成績突出,無不合格課程記錄,學位論文答辯成績優良。
3.積極參加體育鍛煉,身心健康。
4.學院綜合素質評價良好。
5.在校期間獲得校級以上榮譽稱號等。
6.正確對待就業,服從國家需要,就業過程中無違約記錄。
7.積極響應國家號召應征入伍,獻身國防事業,自愿到邊遠地區、艱苦行業和基層就業創業的應屆畢業生,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評選。
8.在校期間未受處分,無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無不良信用記錄。
9.評選范圍為基本修業年限內的全日制研究生,對于特別優秀的畢業生,可適當擴大范圍。
10.優秀畢業生干部須滿足以下附加條件:在校期間擔任過黨、團支部支委、班級班委、校院兩級研究生會、三委會(研究生公寓文化建設委員會,研究生伙食建設委員會,研究生網絡文化建設委員會)、兼職輔導員及研究生社團等社會工作,任期滿一年,工作認真負責,任勞任怨,成績突出,做出貢獻。
三、評選辦法
(一)學院推薦。經班級提名、黨支部認定、學院考察,由學院依據評選條件和擇優原則,確定推薦名單,并在院內公示后上報研工部。
(二)學校審定。研工部對學院報送的推薦名單及其推薦材料進行審核,確定校級優秀畢業生及優秀畢業生干部名單。北京市優秀畢業生經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上報市教委,由市教委頒發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榮譽證書(電子版)。
四、日程安排
時間 | 內容 | 備注 |
4月30日至5月5日 | 各班級布置評選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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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6日-5月8日 | 各班級組織畢業研究生完成個人獎項申請 | 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評選。 |
5月9日 | 以班級為單位,5月9日當天工作時間(8:30-11:30 ;14:30-17:00)由班長或支書將電子版和紙質版交至SD503,注:逾期視為放棄申報 | 各班級需上報材料:
《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審批表》要求:(1)正反面打印(2頁 1 張),不能調整布局或多加頁;(2)證件照要求一寸,無底色要求;(3)逐級簽署意見及簽字(可手簽章),學生簽名需手寫或電子簽;(4)其中“畢業去向”填報內容為:境內升學、境內就業、境外留學、自主創業、其他等;學歷為當年取得的學歷,如:專科生畢業、本科生畢業、碩士生畢業、博士生畢業。 |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學院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安排評選流程及時間。
(二)嚴格程序。評選過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嚴格掌握評選條件和標準,推薦名單要在全院范圍內進行公示。
六、其他事項
1. 校級優秀畢業生、優秀畢業生干部附加條件參照《學生手冊》(研究生版)中《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獎勵實施辦法》中第十七條、第十八條之相關規定。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應從此次班級推選的北京交通大學優秀畢業生或優秀畢業生干部中推薦產生。
2. 對已經被評為校、市級優秀畢業生等榮譽稱號的研究生,在畢業離校前出現不符合評優要求的情況,學校收回證書和審批材料。
經管研究生工作組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