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交通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校發〔2019〕41號),現開展我校2024-2025學年在校學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和資格復核工作,具體工作要求如下:
一、認定和資格復核對象
我校2023級、2022級、2021級新申請以及已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含第二學士學位學生)。脫貧家庭學生(原建檔立卡學生)等特殊困難學生原則上均應被認定。
二、組織機構
學院成立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組和年級認定評議小組。
三、認定等級
本次認定等級分為一般困難、困難和特別困難三個等級,具體認定標準及要求見附件1《北京交通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
四、時間節點及安排
學生根據個人及家庭經濟狀況評判自己下一學年的困難等級是否與原困難等級相符,提出認定復核申請或者初次認定申請,本次困難認定復核工作需要通過兩種方式同步進行:
1.北京交通大學困難認定復核表格:請相關同學填寫附件2:北京交通大學困難認定復核申請表。若個人及家庭致困因素無明顯變化,可繼續認定原困難等級,請在“申請維持原困難等級”行署名并填寫日期;若個人及家庭致困因素有變化,需要調整原困難等級,請在“申請調整原困難等級”行寫明家庭變化情況及重大支出情況,并署名和填寫日期。
2.智慧思政系統:若個人及家庭致困因素無明顯變化,可繼續認定原困難等級,在系統中選擇“已認定,無需修改”;若個人及家庭致困因素有變化,需要調整原困難等級,在系統中選擇“已認定,需要修改”,并填寫家庭問卷信息并提交至班主任(輔導員)一級。
對于因個人及家庭出現致困因素,需要進行初次困難認定的學生,請填寫附件3:北京交通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并在系統中選擇“新認定”,根據提示填寫個人家庭問卷信息并提交至班主任(輔導員)一級。
若個人及家庭經濟條件有所改善且已脫貧,學生無須進行認定復核申請,在智慧學工系統中選擇放棄認定,將不再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請參與認定復核的同學填寫完附件2,初次認定申請的同學填寫完附件3后,于7月1日(周一)中午12:00前發送到郵箱21125669@bjtu.edu.cn,郵件標題為“學號+姓名+困難認定復核/初次認定”;放棄困難認定的同學也需發送附件5至郵件,標題為“學號+姓名+放棄認定”。
智慧思政系統困難認定及復核填寫工作截止時間為7月1日(周一)中午12:00前。具體操作流程參考附件4:智慧思政困難認定系統操作指南
附件:
附件5: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自愿放棄受助資格聲明(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