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年級團總支,各班級:
為貫徹我校《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學校共青團的若干意見》文件精神,落實共青團中央、教育部和全國學聯聯合下發的《學聯學生會組織改革方案》,根據《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高校學生代表大會工作細則》《高校學生會組織章程制定辦法》《北京市學生聯合會章程》和《北京交通大學學生會章程》的有關規定,推進學生會依法依章程開展工作,保障廣大同學依法依章程參與學校治理,學院擬定于2024年5月上旬召開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現將代表選舉相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選舉的意義和原則
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學生代表大會制度是經濟管理學院學生分會(以下簡稱經管學生分會)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重要制度,是經濟管理學院學生在校園體驗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徑,是體現經管學生分會合法性、權威性的基礎和保證。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學生代表大會(以下簡稱院學代會)是經管學生分會最高權力機關,其主要任務是審議經管學生分會工作報告;選舉產生經管學生分會新一屆領導機構;征求廣大學生對學院及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發揮好橋梁紐帶作用。我院學代會代表實行任期制,在院學代會閉會期間應行使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堅持以學生為本,堅持為了同學、代表同學、服務同學、依靠同學,從同學中來、到同學中去。
二、關于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產生辦法
(一)代表的權利
1.通過符合北京交通大學學生會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序,在經濟管理學院學生代表大會上充分發表意見和建議,享有表決權;
2.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3.在職權范圍內以個人或者聯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對提案辦理情況進行詢問和監督;
4.對經管學生分會的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實行監督。
(二)代表的義務
1.積極行使代表權利,認真履行代表職責,按時參加相關會議;
2.認真學習,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參與學校、學院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聯系同學,反映經濟管理學院同學的意見和要求;
4.監督經管學生分會、研究生分會開展工作,提出改進措施和工作建議。
(三)代表名額總數及分配
按照《北京交通大學學生會章程》的有關規定,從我院的實際情況出發,按照有利于組織和召開會議,有利于討論和決定問題的原則,經學院黨委批準,經濟管理學院學代會籌備工作委員會(以下簡稱院籌委會)確定本次院學代會的本科生代表名額為48人,占全院本科生學生總數的4.19%,研究生代表名額為58人,占全院全日制研究生學生總數的3.09%,列席代表若干。本次院學代會本科生共設4個選舉單位,研究生共設3個選舉單位,并以每個班級為一個選舉單元,原則上按照各選舉單位的班級數分配代表名額,每班代表名額為1-2名。
(四)代表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正式學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港澳臺本科生可作為所在選舉單位代表參加經濟管理學院學生代表大會;來華留學本科生和雙培生如有意愿參加經濟管理學院學生代表大會,可以特邀代表形式列席;
2.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章程和規章制度;
3.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良好的品德和責任感,品行端正,積極上進;
4.能夠真實充分反映同學訴求,積極熱心表達同學意愿。
(五)代表候選人的構成
代表候選人基本覆蓋全院本科生各個班級。其中,非校、院兩級學生會、研究生會骨干的學生代表一般不低于70%。既要有經管學生分會、研究生分會的各級學生干部,又要有在學習、工作、科研、文藝、體育、志愿服務等方面有突出表現的學生代表,還要有先進集體的代表,也要有一定數量的黨員代表、團員代表和少數民族學生代表。
(六)代表產生的程序
1、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的醞釀和報批
各選舉單位應向廣大同學充分介紹院學代會召開的意義和代表應行使的權利和義務。各班級進行醞釀討論,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征求同學的意見,由班委會提名并召開班會(實到會人數應超過班級人數的三分之二),在本班級內推薦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1-2名。推薦結束后,各班級將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附件1)上報各選舉單位。
各選舉單位對班級推薦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進行審核和匯總,提出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附件1),經院黨委審批、院籌委會審核后,對不符合規定程序和不符合條件的提出調整意見,最終確定代表候選人名單,向各班級進行批復。
2、代表的選舉
各選舉單位根據已經確定的代表候選人名單,由第三次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學生委員會開展選舉,并將結果上報院籌委會匯總。
3、代表選舉結果的報批
院籌委會請示學院黨委審批后產生最終代表人選名單,并面向經濟管理學院全體同學公告。公告后,各選舉單位向籌委會呈報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登記表(見附件2)和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匯總表(見附件3)及選舉結果報告(見附件4)。
三、工作要求
(一)材料上報時間:
1、各選舉單位在提名結束后上報代表候選人預備人員名單(附件1),于2024年4月18日(星期四)12:00前電子版發至bjtujgxuedaihui4@163.com。
2、各選舉單位在選舉結束后上報代表登記表、代表匯總表及代表選舉工作的情況報告(附件2、3和4),于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12:00前將紙質版交至院團委辦公室(思源東樓501),電子版發至bjtujgxuedaihui4@163.com。
(二)各年級團總支與各班級積極做好本次院學代會的宣傳動員工作,嚴格按照通知要求進行操作,務必做到公平、公正和公開,組織廣大同學參加此次選舉和提名工作,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四、申訴與舉報
在代表公示期內,如有同學對代表的選舉及人選存在質疑或疑問,可向學院團委提出申訴或舉報。
附件:
1、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
2、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登記表
3、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匯總表
4、關于出席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工作的情況報告
附件1 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預備人選名單.xlsx
附件2 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登記表.docx
附件3 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匯總表.docx
附件4 關于出席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第四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工作的情況報告.docx
關于進行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第四次學生(研究生)代表大會代表選舉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