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2024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
2024年項目專欄已在國家留學網公布,其選派工作較2023年有較大調整。現將我校2024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的申報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內容
項目目標:培養具有國際視野、通曉國際規則,能夠參與國際事務和競爭的拔尖創新人才。
選拔原則:遵循選拔一流的學生,到國外一流的院校、科研機構或學科專業,師從一流的導師的“三個一流”原則。
留學單位:重點支持派往教育、科技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實驗室等機構。
支持領域:支持各學科領域圍繞國家戰略選派,重點資助應用基礎研究、國家重大科技項目、關鍵共性技術、前沿引領技術、現代工程技術、顛覆性技術創新等領域。
資助內容:資助內容一般為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獎學金是用于資助留學人員在外學習期間的基本學習生活費用,可用于支付生活費、注冊費、醫療保險費、書籍資料費、板凳費、簽證延長費等。獎學金資助標準及方式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本項目不提供學費資助。具體資助方式、資助標準和方式等以錄取文件為準。
原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中的“中外合作渠道”均調整為國外合作項目并正常執行。2024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均需通過“所在單位或個人合作渠道”進行申請。
二、選派類別及留學時間
l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36-48個月,具體以擬留學單位學制為準。
l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6-24個月。
三、選派要求
(一)基本申請條件
符合《2024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項選派指南》(以下簡稱《選派指南》)規定的申請條件。
1、具有中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質,學風誠信,品學兼優,身心健康,無違法違紀記錄,有學成回國為祖國建設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具有扎實的專業基礎,較強的學習、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綜合素質良好,學習成績優異,工作業績突出,具有較強的發展潛力。
3、博士項目申請時年齡不超過35歲(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外語水平達到《2024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指南》(https://www.csc.edu.cn/article/2753)中規定的相關條件。
5、已獲國外全額獎學金資助人員、已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且在有效期內人員、已申報國家公派出國留學項目尚未公布錄取結果人員、曾獲得國家公派留學資格,未經批準擅自放棄且時間在5年以內,或經批準放棄且時間在2年內、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回國后服務不滿2年的人員不得申報。
(二)選拔對象、申請條件、派出方式
可通過導師、個人自行聯系國外留學單位派出。重點支持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依托國內外導師間已有的科研合作項目/協議赴國外學習。
l 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申請時為應屆本科、碩士畢業生(定向委培除外);申請時已獲擬留學單位出具的入學通知書、免學費或獲得學費資助證明。
l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時為全日制在讀博士研究生(定向委培除外),原則上推薦二、三、四年級、學制內的全日制在讀博士生。如申請當年是基礎學制最后一年,需要本人出具個人說明,保證留學時間不超過12個月,按期歸國完成論文送審和答辯環節,本人和導師簽字后提交與其他材料一同提交至研究生院。申請時已獲得擬留學單位出具的正式邀請信、國內外導師共同制定的聯合培養計劃。在外研究課題應與國內外導師科研方向和課題緊密結合。
四、選拔辦法
(一)采取“個人申請,單位推薦,專家評審,擇優錄取”的方式進行選拔。
(二)考慮學校整體辦學目標,緊密結合學校“雙一流”建設和學校中長期發展計劃,與重點學科師資建設相結合進行選拔。
(三)選拔程序
2024年的網上報名及申請受理時間分為兩個階段:
2024年高水平項目第一批:“所在單位或個人合作渠道”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詳見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院官網。
注意:請申請同學在2月22日-25日12:00前,向學院提交申請材料。
說明:
學院黨委針對研究內容所涉及的意識形態問題進行審核后選拔。各學院組織專家對申請派出人員進行集中評審,從本學院學科優勢、高層次人才培養的需求出發,考核申請人的綜合素質、發展潛力、申請院校、導師水平、出國留學必要性和學習計劃的可行性等,填寫校內出國系統導出的學生《北京交通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申請表》(需學院主管研究生書記簽字并蓋黨委公章)。學院上報推薦人員名單及相關材料時需同時在學院網站進行公示不少于3個工作日。
五、派出管理
(一)留學人員的管理實行簽約派出、違約賠償的辦法,留學人員在派出前,須簽訂《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派出手續。憑《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留學資格證書》等材料到留學目的國駐外使(領)館報到后方可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二)駐外使(領)館負責留學人員在外管理工作。被錄取學生派出后應遵守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的有關規定及《資助出國留學協議書》的有關約定,自覺接受駐外使(領)館的管理,學成后應履行回國服務義務。
(三)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派出期間的管理同時采取“導師負責制”,派出研究生的國內導師在學生派出期間負責與其保持學術等各方面的聯系,派出研究生每學期或按導師約定以書面形式報告其留學情況和學術進展,由導師向所在學院匯報派出研究生的留學動態,并適時地向派出學生進行學業指導。
(四)獲得資助的留學人員,其與獲得資助有關的論文、研究項目或科研成果成文、發表、公開時,應注明“本研究/成果/論文得到國家留學基金資助”。
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院
2024年1月29日
備注:
1.國家留學基金委網址:www.csc.edu.cn
2.國家留學基金委管理信息平臺:apply.csc.edu.cn
3.2024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專欄:https://www.csc.edu.cn/chuguo/s/2751
4. 學校研究生國際交流信息平臺: MIS系統-應用中心-“23.研究生出國”模塊
5.研究生院公派咨詢郵箱:yjsygp@bjtu.edu.cn
附件一:項目申請人向所在院(系、所)提交的材料清單(未特殊標明的材料只需提供電子版,用于校內評審)
1.《北京交通大學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申請表》(校內網報系統導出申請表,本科應屆畢業生由自己聯絡的校內教授簽署)(本申請表需提交紙質版?。?/strong>
2.主要科研成果(清單,限1頁)
3.外語水平證明
4.邀請信/入學通知書(必須完全符合CSC對邀請信的格式要求)
5.國內導師推薦信PDF版(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需提交。注意,學生在我校研究生出國系統提交的國內導師推薦信,pdf最大不超過3MB,未來將由學校直接上傳至CSC平臺。請學生確認自己提交的國內導師推薦信為最終版、簽字版)
(以上材料除提交學院外,需在校內網報系統中填寫并上傳)
(部分國外合作項目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具體根據相應項目規定施行)
附件二:學院向研究生院提交材料清單
1.北京交通大學2024年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學院推薦人選公示名單(由學院內部完成公示,要求主管領導親筆簽字并加蓋學院公章)(提交紙質版)
2.被推薦人向學院提交的邀請信、外語水平證明、研修計劃和《國內導師推薦信》。(提交電子版)
3.學院填寫附件《學院推薦人員名單》的學院推薦人員信息及推薦意見,此意見將作為學校最終推薦意見上報,請認真填寫,字數不超過500字。(提交電子版)
4.學院填寫附件《推薦學生信息匯總表》,對申報學生目前學制情況進行匯總。(提交電子版)
5.申請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的《校內專家評審意見表》(專家簽字紙質版)
6.《北京交通大學國家公派研究生項目申請表》(校內網報系統學院審批通過后導出申請表,在讀研究生經導師簽字同意、學院填寫學院意見后主管院長簽字、主管書記簽字、蓋學院公章和黨委公章。本科應屆畢業生自行聯絡校內教授簽署)
關于做好2024年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選派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