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的意見》(京教學〔2012〕1號)及《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獎勵實施辦法》相關要求,現啟動評選2023年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北京交通大學優秀畢業生、優秀畢業生干部,具體安排如下:
一、評選對象和比例
全日制非定向在校應屆(2023年6月)畢業研究生。
二、評選基本條件
(一)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二)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較強的誠信意識和良好的學術道道德。
(三)學習勤奮、刻苦,在校期間獲得校級以上榮譽稱號;學位論文答辯成績優良;積極參加社會實踐和志愿服務,有較強的實踐能力和創新能力;在校期間有重要發明創造或為學校、為社會做出突出貢獻的畢業生,可優先推薦評選。
(四)積極參加體育鍛煉,身心健康。
(五)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就業過程中無違約記錄。對響應國家號召獻身國防事業,自愿到西部、到艱苦邊遠地區和基層就業、創業的畢業生,可優先推薦評選。
(六)優秀畢業生干部須滿足在校期間擔任過黨、團支部支委、班級班委、校院兩級研究生會、三委會、兼職輔導員及研究生社團等社會工作,任期滿一年,工作認真負責,任勞任怨,成績突出,做出貢獻。
(七)在校期間受過處分、有不良信用記錄的畢業生,不得參加評選。
三、評選辦法
(一)學院推薦。經班級提名、黨支部認定、學院考察,由學院依據評選條件和擇優原則,確定推薦名單,并在院內公示后上報研工部。
(二)學校審定。研工部對學院報送的推薦名單及其推薦材料進行審核,確定校級優秀畢業生及優秀畢業生干部名單。北京市優秀畢業生經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上報市教委,由市教委頒發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榮譽證書。
四、日程安排
時 間 | 內 容 | 備 注 |
5月15日 至 5月17日 | 各班級布置評選工作。 | 1.組織研究生學習《學生手冊》(研究生版)中有關評選優秀畢業生、優秀畢業生干部的內容。 2.準備評選工作需要的材料。 |
5月18日 至 5月21日 | 各班級組織畢業研究生完成個人獎項申請 | 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評選。 1.校級優秀畢業生評選比例為不超過應屆畢業研究生總數的12%; 2.校級優秀畢業生干部評選比例為不超過應屆畢業研究生總數5%; 3.北京市優秀畢業生的評選比例為不超過應屆畢業研究生總數的5%。 4.請按照實際畢業人數作為基數進行評選。 |
5月22日 | 以班級為單位,5月22日當天工作時間(8:30-11:30 ;14:30-17:00)由班長或支書將電子版和紙質版交至SD503,注:逾期視為放棄申報 | 各班級需上報材料: 1、xx班-2023年校級、北京市優秀畢業研究生、校級畢業研究生干部名單(需排序,電子版) 2、xx班-2023年優秀畢業研究生、研究生干部名額統計表(電子版); 3、姓名-校級優秀畢業研究生、干部登記表+附曾獲校級榮譽稱號證書電子版(登記表提交紙質版+電子版,黨支部書記和導師需簽字,相關證書提交電子版); 4、姓名-北京地區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登記表(紙質版+電子版); 5、xx班-班級確認單(紙質版+電子版,班長和支書需簽字)。 |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學院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統籌安排評選流程及時間。
(二)嚴格程序。評選過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嚴格掌握評選條件和標準,推薦名單要在全院范圍內進行公示。
六、其他事項
校級優秀畢業生、優秀畢業生干部附加條件參照《研究生手冊》中《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獎勵實施辦法》中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之相關規定。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應從此次班級推選的北京交通大學優秀畢業生或優秀畢業生干部中推薦產生。市級優秀畢業生榮譽證書由市教委統一打印。
對已經被評為校、市級優秀畢業生等榮譽稱號的研究生,在畢業離校前出現不符合評優要求的情況,學校收回證書和審批材料。
如有問題,請聯系51688120 劉老師。
研究生工作部
經管研究生工作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