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3年選派優秀博士研究生開展國際學術交流活動的通知
根據《北京交通大學博士研究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現組織進行2023年度項目工作。
一、選派內容
“博士研究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分為出國訪學基金和國際學術會議交流基金兩類。出國訪學資助赴國外高水平大學、研究機構進行為期半年訪學的費用;學術會議分地區按不同標準資助往返交通費用及宣讀(口頭報告)資助專項費用。
二、選拔程序
學生申報、導師推薦、學院評審排序后推薦。學校結合年度經費總額、各學院重點學科數、博士生規模、歷年申報人數等指標,確定2023年出國訪學基金名額分配如下:
二級單位 | 擬資助人數 |
電子信息工程學院 | 7 |
計算機與信息技術學院 | 7 |
經濟管理學院 | 7 |
交通運輸學院 | 7 |
土木建筑工程學院 | 7 |
機械與電子控制工程學院 | 6 |
電氣工程學院 | 5 |
馬克思主義學院 | 1 |
軟件學院 | 1 |
數學與統計學院 | 4 |
物理科學與工程學院 | 4 |
環境學院 | 1 |
軌道交通控制與安全國家重點實驗室 | 3 |
合計 | 60 |
國際學術會議交流基金沒有名額限制,在年度預算經費額度內,按學生辦理報銷手續的順序進行資助。
三、選拔標準
申請人應政治立場堅定,具備良好的外語交流能力及科研創新潛力,出國訪學研究生原則上應為2-3年級全日制非在職博士研究生。對于導師同時配套資助進行為期一年訪學的學生,予以優先考慮。學術會議資助要求論文已經被會議接收,且僅資助論文的第一作者,碩士研究生僅資助會議論文宣讀(口頭報告)專項費用。
四、時間安排
本年度申報通過校內網上申報系統進行。
2023年出國訪學申報系統將于7月份開啟,已獲得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推薦資格的同學,不允許申報。未獲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的博士生以及預計2024年上半年出國的同學,均可以申請。
本年度出國訪學個人申報截止時間為7月20日,學院上報截止時間為7月27日。計劃本年度派出的同學要求于11月底前派出;計劃次年派出的同學要求于2024年5月底前派出,無法按期派出的將不予資助。
本年度研究生出國訪學項目資助采取“預算總量控制”的方式。學校按照派出順序進行資助,如學校當年的預算經費總額使用完畢,之后派出研究生的資助經費在次年經費到賬后進行資助。
國際學術會議全年接受申請,要求于2023年12月底前赴境外參會。無法按期派出的將不予資助。
五、申報要求
出國訪學要求出具國外導師的邀請函、國內外導師聯合培養計劃(含出境期間國內培養環節安排)、外語水平證明,如國內導師提供配套資助的,還應出具國內導師資助證明復印件。未提供外語水平證明(包括六級、雅思、托福考試成績、外語面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原則上不予資助。
國際學術會議要求出具會議邀請信及本人被會議接受的學術論文首頁(第一作者),邀請信應當說明會議內容、往返時間、論文錄用情況等。
六、其他
請各學院嚴把標準,保證選派質量,并加強對實施過程的監控以及對實施結果的評估,確保項目實施效果。
研究生院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