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CSC)批準,我校交通運輸學院與荷蘭代爾夫特理工大學自2021年開始連續3年開展“北京交通大學與代爾夫特理工大學研究生聯合培養項目”。現將2023年項目(第一批)遴選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學院做好宣傳及遴選工作,組織學生完成申報。
一、項目內容
根據CSC《2023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實施辦法》(附件1,以下簡稱“實施辦法”)的精神和要求,此次申報人員需依托于項目進行申報,所報留學單位、專業身份均不能脫離項目中申報規定。
我校此次遴選的創新項目,由運輸學院負責執行。
外方合作院校:荷蘭代爾夫特理工大學
選派專業:交通運輸規劃與管理、系統科學、控制科學與工程、安全科學與工程
選派留學身份、規模及留學期限: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4人/年,6-24個月
注:自2021年起,對獲批項目各類別選派規模實行3年總額控制,年度具體選派規模由項目實施單位根據當年人選實際情況自行確定。
二、選拔原則和申請條件
1.符合《2023年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人員選派簡章》中規定的申請條件。
2.依據“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獲批項目及相關要求目標進行人員選拔,經校內評審公示、網上申報后推薦至國家留學基金委。
3.申請條件:申請人應為我校正式注冊的全日制在讀研究生,并須符合國家公派留學人員基本條件要求:年齡不超過35歲。其中:
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申請時為學制內二年級及以上博士生。
4.申請方式:
由交通運輸學院根據申請人個人情況和項目具體要求,結合學院學科建設規劃和人才培養計劃,組織專家進行集中評審。
5.申請人的外語水平須符合創新項目外語合格條件(詳見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60)。
6.其他條件要求參見《實施辦法》及其他各項目要求。
7.資助內容:一次往返國際旅費和資助期限內的獎學金。代爾夫特理工大學方導師負責提供學費、工位等其他必要的幫助。具體資助方式、資助標準等以錄取文件為準。
申請本項目的學生不得申請當年其它國家留學基金資助項目。
派出時間:2023年6月起。
三、校內遴選工作時間安排
1.1月31日前,個人申請、導師學院推薦
申請人填寫《北京交通大學與代爾夫特理工大學研究生聯合培養項目申請表》(附件2),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
學院對申請人材料進行審核,學院黨委針對研究內容所涉及的意識形態問題進行復核,最終確定推薦人員名單,并于2023年1月31日前向運輸學院商老師提交《北京交通大學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推薦人員名單》(附件3)和個人申請材料(提交電子版,等到校后再補交紙質的材料,用于存檔備案),申報材料于1月31日24點之前發送至郵箱shangpan@bjtu.edu.cn。由于涉及到后續評選公示等系列事宜,請嚴格按照截止時間完成材料報送。
學生個人材料包括:
(1)申請表
(2)國內導師推薦信
(3)學習計劃
(4)國外意向導師簡歷
(5)成績單
(6)外語成績證明
(7)科研成果清單
2.項目單位組織評審
2月8日前,項目組進行形式審查,向外方合作院校申請,并組織中外合作雙方專家面試評審。
2月18日前,確定推薦人選,獲取外方錄取通知書或邀請函。
3.2月21日前,項目組確定最終推薦人選,公示推薦名單(不少無5個工作日)并提交研究生院。
4.2月25日前,所有被推薦人應按項目材料要求準備好相關材料并完成校內出國系統申報(Mis-23.研究生出國留學) ,學院審批后提交材料至研究生院。
5.2月25日-28日,研究生院審核材料公示推選結果。
6.3月1日-8日,擬推選人員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http://apply.csc.edu.cn)進行報名。3月10日信息平臺將關閉,候選人打印申請表。按《創新項目正式候選人向研究生院培養辦提交書面材料清單》(附件4)準備好應提交的申請材料并向學院提交,學院收齊后交研究生院。
7.3月20日前,學校向國家留學基金委報送推薦材料。
8.5月,國家留學基金委公布錄取結果后,學生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查看并下載錄取材料。
9.6月起,派出人員辦理相關校內和出境手續,陸續派出。
四、派出管理
1.研究生的培養過程將遵循兩所大學的規定,包括北京交通大學和代爾夫特理工大學的“研究生管理條例”和“學校指南”。
2.研究生派出期間的管理采取“導師負責制”,派出研究生的國內導師在學生派出期間負責與其保持學術等各方面的聯系,派出研究生每學期或半年以書面形式報告其留學情況和學術進展,由導師向所在學院匯報派出研究生的留學動態,并適時地向派出學生進行學業指導。外方導師負責在派出期間對學生進行學術方面指導,以及定時與國內導師溝通學生培養情況和相關研究進展。
3.確定被資助的研究生須按國外合作單位邀請函中要求的時間派出,并按合作計劃進行學習和研究,未經允許不得中途改變計劃。逾期無故未派出者,即視為自動放棄聯合培養資格。
4.研究生的派出流程按照留基委當年的規定執行。回國后按照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培養過程管理規定和學位授予要求完成培養環節和學位論文。
五、聯系人及相關網址:
1.聯系地點:西門老體育館一層臨時辦公區
聯系人:商攀
聯系電話:18601310500
聯系郵箱:shangpan@bjtu.edu.cn
2.國家留學基金委網址:www.csc.edu.cn
3.2023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綜合專欄:https://www.csc.edu.cn/chuguo/s/2351
4.研究生院培養辦聯系郵箱:yjsygp@bjtu.edu.cn
附件:
1:《2023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實施辦法》
2:《北京交通大學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申請表》
3:《北京交通大學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推薦人員名單》
4: 《創新項目正式候選人向研究生院培養辦提交書面材料清單》
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院
關于2023年創新型人才國際合作培養項目——“新一代‘智能高鐵’建設、制造與運用國際化創新人才聯合培養” (第一批)人員遴選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