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健全我校研究生資助工作體系,落實教育部資助數據報送及績效考評要求,全面掌握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情況,切實有效地貫徹落實國家和學校的資助政策,根據2019年學校制定下發的《北京交通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校發〔2019〕41號),結合今年疫情防控要求,擬對我校2021級研究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工作布置如下:
一、工作原則
1.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平。認定要從客觀實際出發,以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為主要認定依據,保證認定標準和尺度統一,確保公平公正。
2.堅持定量評價與定性評價相結合。建立科學的量化指標體系進行定量評價,結合民主評議通過定性分析修正量化結果,更加準確全面地了解學生的實際情況。
3.堅持公開透明與保護隱私相結合。做到認定內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確保認定公正,同時要尊重和保護學生隱私,嚴禁讓學生當眾訴苦、互相比困。
4.堅持積極引導與自愿申請相結合。既要引導學生如實反映家庭經濟困難情況,主動利用學生資助完成學業,也要充分尊重學生個人意愿,遵循自愿申請的原則。
二、認定對象
我校2021級全日制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其他年級需要新申請困難認定的全日制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邊緣易致貧家庭學生(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原則上均應被認定。
三、組織機構
各學院參照《北京交通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附件1)要求,成立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組和年級認定評議小組,年級認定評議小組應由年級輔導員為組長,成員一般包括班主任代表和各類學生代表等。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負責本次認定和資格復查工作的具體組織協調,并向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領導小組匯報。
四、認定等級
本次認定等級分為一般困難、困難和特別困難三個等級,具體認定標準及要求見《北京交通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注:研究生進行貧困認定沒有國家助學金)
五、時間節點及工作安排
9月3日-9月4日 | 各學院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組,以年級為單位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評議小組成員名單在年級范圍內公示。 學院公布2021-2022學年2021級研究生家庭經濟困難認定工作并通知全體學生,啟動困難認定相關工作。 |
9月5日-9月6日 | 新生填寫并提交紙質版《北京交通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附件2),具體填寫要求詳見填寫說明(附件3),上交建檔立卡、低保孤殘等困難證明復印件。 紙質材料(困難認定申請表+困難證明材料)于9月6日17:00前交至學院研究生德育辦公室思源東樓503蔣妍老師處。 附件6填寫后發送至20120712@bjtu.edu.cn郵箱,郵件及文件命名為:學號-姓名-班級-家庭經濟困難認定。 |
9月7日-9月9日 | 輔導員老師根據學生困難的勾選情況,在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匯總表(附件4)內給學生賦分,形成初步困難認定結果。 |
9月10日-9月12日 | 輔導員組織年級認定評議小組,根據學生提交的申請表各類選項以及家庭經濟困難證明材料,與了解到新生家庭經濟狀況、家庭供給學生生活費,特別是新生入校以來的實際生活表現進行比對,通過民主評議確定困難等級。 |
9月12日 | 學院認定工作組審議年級認定評議小組申報的初步評議結果,審議通過后及時將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等級匯總表(附件4)、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統計表(附件5)電子版發送到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郵箱(xszzzx@bjtu.edu.cn)。 |
9月16日 |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匯總各學院統計的信息,與各學院進行溝通調整。 |
9月20日前 | 經溝通調整后,各學院完成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公示。 |
9月21日前 | 公示結束后,各學院上報最終確認的學生名單,將終版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等級匯總表(附件4)、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統計表(附件5)上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電子版發送至xszzzx@bjtu.edu.cn;紙質版的匯總表簡版(附件6)和統計表簽字蓋章后交到學生活動中心811室存檔。 |
9月22日-9月27日 | 學院對于家庭經濟困難新生的認定申請表和困難類型的復印材料進行統一的歸檔整理,并報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存檔備查。學校公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名單公示。 |
六、工作要求
1.各學院成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組后,應及時公布校院兩級的監督聯系方式,學校的監督電話為51685223,電子郵箱為xszzzx@bjtu.edu.cn,各學院根據實際情況自行通知,反映情況一般應具實名。
2.根據《北京交通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對于學生弄虛作假現象,一經核實,取消其資助資格,收回資助資金,記入個人信用檔案,并進行通報。
3.研究生困難認定的結果將應用于就業補助、社會專項助學金、臨時困難補助、思源助學金及其他學校助困資金的申請使用資格,未經認定的學生不得申報相關經濟補助。
七、注意事項
1.按照國家政策,深入推進精準資助,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學生、特困供養學生、孤殘學生、烈士子女、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殘疾人子女等應全部納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數據庫。請各學院徹底摸排學生家庭情況,保證不遺漏上述特殊類型群體的學生。
2.開展認定時應參考學生申請助學貸款情況,原則上申請助學貸款的學生均可被認定為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
3.因家庭經濟困難匯總表(附件4)中有困難認定量化指標的評價體系,僅限于學院副書記和輔導員老師了解政策,絕不能擴散到其他教師和學生群體,請務必在工作中注意方式方法。
4.學院認定工作組應依據相關工作要求和程序認真組織家庭經濟困難新生認定,并將全體2021級家庭經濟困難新生的認定申請表和困難類型的復印材料按照班級進行統一的歸檔整理,同時注意留存年級評議小組名單、學院認定工作組名單、公示圖片等環節材料。對未按相關要求和程序進行工作,特別是出現年級未能認真審定評議、認定出入較大的,將進行通報追責。
學院的家庭經濟困難認定材料統一裝入文件盒并命名,分別按順序歸檔如下材料:1)主管副書記簽字并加蓋院章的最終版匯總簡表和統計表;2)學院困難認定工作組名單及公示環節圖片;3)按照班級順序排布,班級內按照學號由小到大的順序排布材料,分別是班級困難學生總名單(含困難等級)、每名學生的認定申請表和困難類型的復印材料。
附件1:北京交通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
附件2:北京交通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
附件3:《北京交通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填寫說明
附件6: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匯總表簡版.xls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4日
附件3:《北京交通大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填寫說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