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研究生請假流程:
學生本人在返校系統中【我的事項】模塊中【服務大廳】列表中選擇【學生請銷假申請】服務提出申請。
審批流程:
一、當日離校當日返校的,系統詳細寫明請假事由和去向信息(何時、何地、見何人),由請輔導員核實審批 ;
二、請假離校超過一天并在兩周以內的,需填寫“請假單”(一式三份),本人簽字同時簽署導師意見、交SD503輔導員處,輔導員上報學院防疫領導小組審批,審批結果輔導員告知學生本人;
三、請假超兩周的,需填寫“請假單”(一式三份),本人簽字同時簽署導師意見、交SD503輔導員處,輔導員上報學院防疫領導小組、學校防疫領導小組審批,審批結果輔導員告知學生本人。
另如有離京情況,在上述流程基礎上附加填寫《經濟管理學院研究生離京申請表》。
特別注意:
(一)請假經批準后才可離校,未經批準不能擅自離校;
(二)離京返校要求:
1.京外低風險地區學生,可以返校;
2.中高風險地區學生,暫不返校;
3.學生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員為確診病例、核酸檢測陽性者、疑似病例、密切接觸者的,暫不返校;
4.有發熱、咳嗽、腹瀉等癥狀且排除新冠病毒感染的學生,暫不返校,待治療無癥狀,經所在學院同意報學校批準后可返校,嚴禁帶病返校;
(三)學生到中高風險地區和離境出國情況不予批準。
經管研究生工作組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