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根據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等部門相關文件精神,經學校研究決定,我校學生2020年春季學期住宿費,根據學生實際住宿時間及繳費情況予以結算清退。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于已經全額繳納住宿費、春季學期未返校的學生,按照學年住宿費標準的50%退住宿費。
二、對于尚未繳納或尚未足額繳納住宿費、春季學期未返校的學生,按照學年住宿費標準的50%優先扣減欠費金額,差額實行退費或補繳。
三、對于春季學期留校住宿中途離校或返校的學生,按照學生實際住宿時間結算住宿費,差額實行退費或補繳。實際住宿時間不足15天(不含)的部分不收取住宿費,超過15天(含)至30天(不含)的按半個月收取住宿費。
四、留學生(出國、來華)住宿費按日收取,疫情期間未實際住宿的留學生住宿費按日計退。
五、學校將分兩批次進行住宿費退費打卡。2020年7月13日前將春季未返校學生的退費打入學生本人的中國銀行卡。7月20日前經結算后,將住宿中途離校或返校的學生退費打入學生本人的中國銀行卡。
特此通知。
財務處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