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學習、科研任務繁重,住宿需求也趨于多樣化。根據博士生實際住宿需求情況,經研究決定,博士生可根據自身情況,自行選擇在學校學生公寓住宿或在校外住宿,對于有住宿資格且不占用學校住宿資源的博士生,學校發放住宿補貼,現將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可以申請住宿補貼的人員范圍
根據《北京交通大學學生住宿管理規定》有住宿資格的博士生。
二、停發住宿補貼的情況
對于已享受住宿補貼的人員,如出現以下情況,停發住宿補貼:
1.不再享有住宿資格的(比如出國、休學、退學和畢業等情況)。
2.因特殊情況,重新申請回學校住宿的。
三、發放時間及標準
發放時間為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共12個月。
補貼按月發放,標準為每月1000元。
四、申請流程
符合條件的博士生個人提出申請,申請時間段為12個月,經導師、學院、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和后勤集團學生公寓管理中心審核,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根據申請的具體情況確定享受住宿補貼的具體人員,報計財處發放補貼。
申報截止時間為2019年6月20日。
享受住宿補貼人員最遲退宿時間為2019年7月31日。
五、發放時間及形式
每月15日前,計財處將上個自然月的補貼打入學生銀行卡。
六、相關要求
申請住宿補貼人員在校外住宿期間,要不影響學習和科研,注意安全,遵紀守法。
本通知的解釋權歸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
附件《博士生住宿補貼申請表》
ps:去年已經申請的學生今年也需要申請!逾期算放棄申請!
北京交通大學學生公寓管理委員會
2019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