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為了幫助2019屆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順利就業,緩解經濟壓力,按照《關于印發北京交通大學幫扶就業困難畢業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校發[2011]18號)文件精神,對2019屆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發放就業資助,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1.2019屆學校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
2.積極參加求職擇業活動,在應聘過程中,確實有實際費用支出,如培訓費、從業資格認證費、交通費(火車票姓名和身份證號要相符,必須為往返車票)、求職材料制作費(一般不超過100元)、置裝費等;以發票為據,發票開具的時間范圍為2018年9月1日至今,如發票丟失,可提供購買證明。
3.保研、考取研究生及出國(境)畢業生不在資助范圍內;
4.不能按期畢業的學生不在資助范圍內。
二、認定等級
結合困難等級及畢業生本人就業花費等實際情況,按照200元、500元、800元三個等級予以資助。
請符合條件的同學于4月14日晚17點前將附件1和附件2發送至18120633@bjtu.edu.cn,附件1紙質版和票據、證明等于15日上午8點30-11點30交至sd503,逾期算放棄申請。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招生與就業工作處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