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對2018屆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
發放就業資助的通知
各學院學生工作組:
為了幫助2018屆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順利就業,緩解經濟壓力,按照《關于印發北京交通大學幫扶就業困難畢業生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校發[2011]18號)文件精神,對2018屆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發放就業補助,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條件
1.2018屆學校認定的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
2.積極參加求職擇業活動,在應聘過程中,確實有實際費用支出,如培訓費、從業資格認證費、交通費(火車票姓名和身份證號要相符,必須為往返車票)、求職材料制作費(一般不超過100元)、置裝費等;以發票為據,發票開具的時間范圍為2017年9月1日至今。
3.保研、考取研究生及出國(境)畢業生不在資助范圍內;
4.不能按期畢業的學生不在資助范圍內。
二、認定等級
結合困難等級及畢業生本人就業花費等實際情況,按照200元、500元、800元三個等級予以資助。
三、工作安排
4月10日-17日 |
學生填寫申請表,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學院組織審核篩選工作,組織學生填寫附件1(一式兩份)和附件2 |
4月18日-28日 |
就業指導中心審核,各學院于4月18日前將學生申請表(附件1)、匯總名單表(附件2)、相關就業費用票據(畢業生在求職過程中用于培訓、交通、求職材料制作、置裝等方面實際發生的費用)交至學校就業指導中心114室。同時,將匯總名單表(附件2)電子版發至bjtujybm@126.com |
4月29日-5月6日 |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審核 |
5月7日-5月14日 |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招生就業處公示 |
6月20日前 |
就業補助打入學生中國銀行卡中。 |
四、具體要求
1.申請就業補助的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須如實、認真填寫申請表(申請理由需突出求職過程),并提供相應就業費用票據。
2.請各學院學生工作組對學生的資助申請認真把關,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做好審核、篩選、公示等各項工作。
附件1: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求職資助申請表
附件2:2018屆家庭經濟困難畢業生申請求職資助匯總表
五、材料上交要求
1、請將電子版(附件1、附件2)材料于2018年4月16日前發送至郵箱17120732@bjtu.edu.cn。
2、請將紙質版材料(附件1)于2018年4月17日下午2點-5點交到sd503夏同學處。
注:逾期未上交材料則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招生與就業工作處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