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7級及以前委培(定向)博士生、2009級及以前非定向(自籌)博士生
按照限期承諾,此類博士生未按期完成博士論文答辯,需于2017年7月18日前提供目前學業進展情況,包括小論文發表情況、學位論文撰寫情況紙質至SD502。之前已提供過,如果不再重新提交或補充,視同為最終材料。學院將匯總后上報學校,討論退學事宜。
(二)2008級及2009級委培(定向)博士生、2010級及2011級非定向博士生
此類博士生需于2017年7月18日前提供以下材料至SD502:
1.延期畢業申請表,需要導師簽字確認,并注明承諾完成答辯的日期 延期申請;
2.學位論文的初稿全文;
3.答辯要求發表的學術論文原件及復印件,包括錄用通知;
逾期未交,視為放棄申請延期畢業。
經管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