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的意見》(京教學〔2012〕1號)及《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獎勵實施辦法》相關要求,現啟動評選2017年夏季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北京交通大學優秀畢業研究生、優秀畢業研究生干部工作,具體安排如下:
一、評選對象
全日制在校夏季應屆畢業研究生(不包括定向培養的研究生)
二、評選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質和科學道德,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品行端正,無違法、違紀行為。
3.積極參加體育鍛煉,身心健康。
4.學習勤奮、刻苦,科研工作嚴謹求實,積極實踐,勇于創新,成績優良。
5.學年綜合測評優良。
(二)北京交通大學優秀畢業研究生附加條件
1.在校期間需獲得校級以上榮譽稱號。
2.課程學習和科學研究成績突出。
3.學位論文答辯成績優良。
4.正確對待就業,服從國家需要。
5.就業過程中無違約記錄。
(三)北京交通大學優秀畢業研究生干部
1.在校期間擔任校、院、班級骨干,工作認真負責,任勞任怨,成績突出,為校、院、班級的工作做出貢獻。
2.在校期間獲得校級以上榮譽稱號。
3.在校期間課程學習和科學研究成績優良。
4.正確對待就業,服從國家需要。
5.就業過程中無違約記錄。
(四)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
獲得學校優秀畢業研究生和優秀畢業研究生干部榮譽,有資格參評北京市普通高校優秀畢業生。
三、評選程序
校級優秀畢業研究生、優秀畢業研究生干部、市級優秀畢業生等榮譽由學院組織申報、審核、評比、公示并上報研究生工作組。待研究生工作部再次審核資格,經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頒發榮譽證書。
四、評選比例
1.校級優秀畢業研究生的評選比例不超過夏季應屆畢業研究生總數的10%。
2.校級優秀畢業研究生干部的評選比例不超過夏季應屆畢業研究生總數的3%。
3.北京市優秀畢業生的評選比例不超過夏季應屆畢業研究生總數的5%。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
各學院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結合夏季畢業研究生答辯時間,統籌安排。
(二)嚴格程序
評選過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嚴格遵照評選條件和程序,推薦名單要在全院范圍內進行公示。
(三)按時評選
各班分類填寫推薦名單、申報表等電子版相關材料請于5月31日前上報bjtujgyjs@126.com。紙質版材料于5月31日提交到SD502。
2017年夏季北京交通大學優秀畢業研究生、研究生干部名單.xls
(四)其他事項
對已經被評為優秀畢業研究生等榮譽稱號的研究生,在畢業離校前出現不符合評優要求的情況,學院負責收回證書和審批材料,并書面材料報送研究生工作部。
經濟管理學院研究生工作組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