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大類招生和培養模式改革,根據《北京交通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和大類專業分流管理辦法》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現將2018級本科生轉專業和大類專業分流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與時間安排
1、政策宣講
4月9日至16日之間,各學院面向2018級本科生召開政策宣講會,重點做好專業介紹和學生職業發展規劃,啟動轉專業與大類專業分流工作。
2、公示相關信息
4月11日,通過轉專業和大類專業分流系統公示學生高考排名百分位、學生上學期成績績點、具有轉專業優先資格的學生名單、具有大類專業分流優先資格的學生名單、各專業基礎人數,公示截至時間為4月16日。其中獲得轉專業優先資格的條件見《北京交通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和大類專業分流管理辦法》第十條,獲得大類專業分流優先資格的條件見第十三條。
3、模擬報名和模擬錄取
4月17日9:00至4月18日17:00,進行模擬演練。各學院組織學生通過轉專業和大類分流系統模擬報名,學院進行模擬錄取,教務處進行模擬審核。
4月19日,學生在轉專業與大類專業分流系統和教務處網站查看模擬錄取結果。由于報名人數未確定,且未進行轉專業考試及面試,各專業具體接收人數未確定,所以模擬結果僅為預估數據,存在學生最終錄取志愿可能與模擬報名不一致等情況。此次模擬主要目標是為了學生熟悉填報流程,模擬錄取結果請慎重使用。
4、正式填報志愿
①4月23日至25日,符合條件的學生通過系統正式填報志愿。
②轉專業和大類專業分流的志愿同時填報,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填報轉專業志愿和大類專業分流志愿,其他學生僅填報大類專業分流志愿。
③申請轉專業的學生必須跨大類填報志愿且限報一個志愿。
④參與大類專業分流的學生必須填報X個大類專業分流志愿(X為院內參與專業分流的專業總數)。
⑤有關轉專業和大類專業分流的其他要求見第二部分。
5、學院設置接收人數
4月26日,填報志愿結束后,統計學生的報名情況,各學院根據報名情況調整和確定各專業的接收人數。其中報名人數較多、考核合格生源充足的專業設置的接收人數應符合學校規定的最少人數要求。
6、轉專業錄取工作
①4月26日下午17:00前,各學院完成具有轉專業優先資格學生的錄取工作。
②4月28日下午14:00-16:30,申請跨學院轉專業轉入理工科專業和經濟管理試驗班的學生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數學考試。
③4月30日學校公布數學考試合格線,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學生可參加學院組織的考核。
④5月5日至8日,各學院對符合條件的轉專業學生自行組織面試等綜合測試,確定轉專業擬錄取名單。
7、轉專業結果公示
5月9日至15日,教務處對轉專業結果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學生獲得轉專業資格,其在系統中相關的大類專業分流志愿將被刪除,后續不得再參與大類專業分流。
8、大類專業分流錄取工作
①5月16日,各學院錄取具有大類專業分流優先資格的學生,其在系統中相關的大類專業分流志愿將被刪除,后續不得再參與大類專業分流。當滿足條件的學生超過接收名額時,按第一學期的平均學分績點進行排序,由學院根據接收能力確定。
②5月16日,各學院遵循志愿優先的原則,結合第一學期成績排名確定學生的分流專業。
9、專業停開
5月16日,各學院確定總接納人數少于15人的專業是否停開,并為停開專業涉及到的學生調整專業。
10、大類專業分流結果公示
5月17日至23日,教務處對大類專業分流結果進行公示,公示結束無異議的學生專業予以確認。
11、調整學籍
公示結束后,教務處調整學生的學籍信息,學生按照新的專業進行下學期選課。
二、其他說明
1、轉專業的限制條件
未受過紀律處分或受過紀律處分已解除、無違反學術誠信、身體條件符合轉入專業要求的2018級在校本科生(含因休學、保留入學資格等原因編入2018級且之前未參與過轉專業的學生),可以申請轉專業。但是招生時特別規定的學生轉專業將受到限制,具體限制條件見《北京交通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和大類專業分流管理辦法》第八條。
2、大類專業分流的限制條件
按照大類招生且身體條件符合相關專業要求的2018級在校本科生,應參與大類專業分流。以下學生不再參與大類專業分流。
①招生時已經確定專業的學生不再參與專業分流;
②語言學院和建藝學院新生入校后已經進行過大類專業分流工作,本次不再參與大類專業分流。
③經管學院在二年級第一學期進行大類專業分流,本次不參與分流。申請轉專業進入經管學院的學生不直接進入專業,本學期轉入經濟管理試驗班,二年級第一學期按照經管學院辦法進行大類專業分流。
3、轉專業的學生,修滿轉入專業培養方案規定的學分后方可畢業。轉專業以前已取得的學分是否符合轉入專業培養方案的要求,由轉入學院按培養方案的要求認定。
4、獲得轉專業資格的學生,本學期仍按原專業管理,下學期初若學業成績不達標,將給予學業警示。
5、思源班、國際班等各類試點班的專業調整按相關管理辦法執行。
教務處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