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經濟管理學院轉專業辦法
一、 轉專業學生基本條件
1、未受過紀律處分的2017級在校本科生(含因休學、保留入學資格等原因編入2017級且之前未參與過轉專業的學生)。
2、招生時特別規定的學生轉專業將受到限制,具體限制條件見《北京交通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和大類專業分流管理辦法》第八條。
二、操作辦法及程序
1、4月12日12:30在思源東樓106進行轉專業宣講。
2、4月25-27日,學生通過教務處系統正式填報志愿。
3、4月28日,具有優先資格的學生進行轉專業面試。面試合格直接錄取,面試未通過的同學可參加后續常規轉專業。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4、5月2日晚19:00,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數學考試,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5、5月7日-5月10日,根據教務處統一劃線確定進入復試學生名單,獲得復試資格的學生參加經管學院統一組織的復試。復試時間及辦法另行通知。
6、經管學院按照學生的綜合成績確定轉專業名單,并上報學校審批。公示結束后在五月下旬進行學籍調整。
三、其他
1、本辦法適用于其他院系申請轉入經管學院學習的學生。
2、成功轉入經管學院的學生當學期課程學習不得無故中斷,下學期初若學業成績不達標,將嚴格進行學業警示工作。
3、轉入專業均為“經濟管理試驗班”,第三學期將按經管學院原有學生、文史類學院轉來的學生、理工類學院轉來的學生,分三類分別進行排名,轉專業學生成績根據大一一年所有課程的加權平均成績分別進行計算、排序。進入各專業的名額按轉入學生占全體學生比例分配。
4、本辦法解釋權歸經濟管理學院。
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