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經濟管理學院本科生轉專業管理辦法
為落實大類招生和培養模式改革,調動學生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規范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一、 接收專業及計劃接收名額
專業 |
計劃招生名額 |
經濟學 |
8 |
金融學 |
14 |
會計學 |
14 |
財務管理 |
5 |
工商管理 |
5 |
工程管理 |
5 |
物流管理 |
9 |
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 |
9 |
保密管理 |
6 |
二、 轉專業限制條件
1、未受過紀律處分的2016級在校本科生(含因休學、留級等原因編入2016級且之前未申請過轉專業的學生)
2、符合學校教務處《北京交通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和大類專業分流管理辦法》第一章第五條中的基本要求。
三、優先資格
優秀學生名單按教務處《北京交通大學本科生轉專業和大類專業分流管理辦法》規定確定,以教務處系統內公示名單為準。
修過微積分(B)和幾何與代數(B)的優秀學生轉專業具有優先資格,免數學考試和復試,按第一學期平均學分績點排序,由各專業接收能力確定接收學生名額,此部分學生不再參加后續常規的轉專業和大類專業分流。
未修過微積分(B)和幾何與代數(B)的優秀學生和其他同學一起參加教務處數學考試及后續復試,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三、時間安排
1、3月31日前,通過轉專業和大類專業分流系統公示學生高考排名、上學期成績績點、具有轉專業優先資格的學生名單、各專業基礎人數。
2、4月5日至14日,進行2-3次模擬演練。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3、4月17-19日,正式填報志愿。
4、轉專業錄取工作
①4月21日,各學院錄取具有優先轉專業資格的學生。
②4月24日晚19:00,參加學校統一組織的數學考試。
③4月28日至5月3日,成績達到數學考試合格線的同學參加經管學院復試,按成績確定擬錄取名單。
四、復試辦法
(一)復試內容
1.經管綜合知識測試的形式為筆試,題型為問答題,測試時間為50分鐘。主要考查學生對經濟管理相關知識的日常積累,確定學生對經濟管理專業的學習是否有濃厚的興趣和良好基礎,判斷該生是否適合轉入經管學院相關專業學習。經管綜合知識測試成績占經管學院轉專業復試總成績的40%。
2.結構化面試分為“能力展示”和“回答問題”兩個單元。“能力展示”單元主要考查學生的邏輯思維能力、創新能力、溝通能力及學術發展潛力,學生以演講方式(不允許借助任何輔助工具)進行展示,每人展示時間不超過5分鐘。“回答問題”單元的考核形式為專家提問、學生回答,時間為5分鐘左右。結構化面試占經管學院轉專業復試總成績的60%。
五、錄取辦法
所有參加復試的學生的綜合成績由以下三部分組成:
1.第一學期的英語成績,占20%。
2.學校組織的數學考試成績,占30%。
3.復試成績,占50%。其中經管綜合知識測試占復試成績的40%,結構化面試占復試成績的60%。
學生綜合成績須達到75分。過線的學生分為文史類學院轉來的學生(語言與傳播學院、法學院、建筑與藝術學院)和理工類學院轉來的學生(其他學院)兩類,按兩類學生數目比例劃分各專業剩余名額,擇優錄取,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學校確定的優秀學生。超出接收能力范圍的學生與轉入停開專業的學生均退回原學院。轉入學生于下一學期調整到經濟管理學院注冊、學習。
六、其他
1、本辦法適用于其他院系申請轉入經管學院學習的學生。
2、成功轉入經管學院的學生當學期課程學習不得無故中斷,下學期初若學業成績不達標,將嚴格進行學業警示工作。
3、根據轉專業學生報名情況,學院可微調計劃招生名額。
4、本辦法解釋權歸經濟管理學院。
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