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北京交通大學“挑戰杯”科技發明制作類競賽賽程安排
各位同學:
根據《關于舉辦2017年度北京交通大學“挑戰杯”課外學術科技作品大賽的通知》(教通〔2016〕113號)的安排,“科技發明制作類”競賽分委會制定了科技發明制作類競賽的賽程,安排如下:
一、參賽要求
(一)參賽對象
凡2016年9月在北京交通大學注冊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專業在校本科生、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含留學生,不含在職研究生)。
(二)組隊要求
1.參賽作品可分為個人作品和集體作品。申請個人作品的,申請者必須承擔申請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鑒定證書、專利證書及發表的有關作品上的署名均應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須是學生且不得超過兩人;凡作者超過三人的項目或者不超過三人,但無法區分第一作者的項目,均須申請集體作品。集體作者必須全部為學生,每個作品作者不得超過5人。凡有合作者的個人作品或集體作品,均按學歷最高的作者劃分為本科生、碩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類作品進行評審。
2.鼓勵跨學院、跨專業的組隊。
3.所有作品在上交分委會前須嚴格確認組員名單與排序,立項申報書一經上報批復后組員名單不予改正。
(三)作品基本要求
1、科技發明制作類分成A、B兩類:A類指科技含量較高、制作投入較大的作品;B類指投入較少,且為生產技術或社會生活帶來便利的小發明、小制作。。
2、申報參賽的作品必須是2017年7月1日前兩年內完成的科技發明制作類的作品(即2015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1日內完成的科技發明制作類作品)畢業設計和課程設計(論文)、學年論文和學位論文、國際競賽上獲獎的作品、獲國家級獎勵的成果等不在申報范圍之內。
3、各學院應積極組織大學生創新訓練計劃項目優秀成果參賽,2016年中期暫定為國家級與北京市級大學生創新訓練計劃的項目必須申報。
4、參賽作品應突出科學性、先進性和現實意義;從實際出發,側重解決社會生產生活中的具體問題。
二、賽程安排
(一)報名截止時間:2016年11月27日
參賽分個人參賽與團隊參賽。團隊參賽人數不超過5人。參賽選手根據相關要求自行組建團隊,聯系指導老師確定選題。認真填寫作品申報書(見附件1)和參賽報名表(見附件2),并于2016年11月27日前將作品申報書和參賽報名表的電子版發送至郵箱:bjtutzb2017@126.com,郵件主題為“學院-作品全稱-科技作品”,申報書以“學院-作品全稱-申報書”命名,參賽報名表以“學院-作品全稱-報名表”命名。紙質版申報書(一式兩份)于2016年11月28日晚21:00~22:30送到九教南二層電信科協辦公室(九教南二層東側電梯對面)。
競賽分委會辦公室設立信息咨詢小組,參賽選手對于在參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可以與信息咨詢小組成員聯系。小組成員聯系方式如下:
姓名 |
學號 |
電話 |
王文 |
16211158 |
18801357136 |
喻雷 |
16211412 |
18810977173 |
周浩 |
16211196 |
13161263155 |
(二)中期檢查階段:2016年12月底至2017年1月初
參賽選手報名后,要對作品進行完善。分委會將結合各項目組的《申報書》、中期提交材料及進展情況,組織專家對所有申報項目進行中期檢查,確定項目等級;對于等級較低、進展較為緩慢的項目,建議其終止;對于創意獨特、進度較快,并有較大發展前景的項目進行可行性分析和深入指導。中期檢查需提交的材料與要求,以及提交時間與地點,分委會另行通知(屆時在教務處網站或電信學院網站下載)。中期評審結果將會在檢查結束兩周內在教務處網站公布。
(三)結題答辯階段:2017年3月底
結題答辯分為實物展示和答辯兩個環節,由分委會邀請校內外專家擔任評審。其中,實物展示要求選手向評委展示作品的實際功能、外觀,并進行現場的原理說明和講解,回答評委提出的問題。評審結果將會在檢查結束兩周內在教務處網站公布。結題答辯的具體時間與地點另行通知。
三、補充條款
1.參賽選手須嚴格按上述條款參賽,對違規作品,大賽組委會將取消其所獲全部獎項,并取消其作者所在學院的優秀組織獎參評資格。
2.北京交通大學“挑戰杯”競賽委會擁有發布和組織獲獎作品進行成果轉讓的優先權。
3.本次大賽所有作品作者須簽訂授權書,授權北京交通大學“挑戰杯”競賽組委會結集出版、發布其作品(簡介)以供監督及成果轉讓。
4.北京交通大學“挑戰杯”競賽組委會擁有對本次大賽相關規定的最終解釋權。
附件:2017年度北京交通大學“挑戰杯”科技發明制作類競賽賽程安排
1. 2017年度北京交通大學“挑戰杯”科技發明制作發類競賽作品申報書
2. 2017年度北京交通大學“挑戰杯”科技發明制作類競賽報名表
北京交通大學
“挑戰杯”課外學術科技作品競賽組委會
科技發明制作類競賽分委會
2016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