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研究生就業的通知之二 各位畢業生同學: 有幾點提示進一步明確通知如下: 1、 學校在6月8日以后,不再接受畢業生的違約申請。 2、 出國或已確定升學的同學,務必將證明材料于5月31日前交SD502室。 3、 因學校要在6月15日確定畢業戶檔去向,凡6月14日前三方協議不能返回學校的,務必先辦理戶檔留存。留存后,不影響以后的就業派遣。 4、 戶檔暫存的到期日期暫為8月31日,若畢業生有需要,屆時可延至12月20日。在此期間,簽訂三方協議的同學,可隨時交學校就業辦申請派遣。 5、 提交以上材料的同學,要先到就業網維護個人的畢業去就業狀態。 特此通知,望周知。 經管學院研究生工作組 2012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