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財政局、市教委和北京教育考試院共同研究決定,北京地區大中專院校應屆(2013年7月畢業)畢業生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2年北京地區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會計從業資格教務組織工作由北京教育考試院責成北京市教育考試指導中心負責統一組織。報名將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考生報名條件與往年相同;考試科目: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考試方式為指定考點,采用全市統一題目無紙化考試。
二、自2013年起,不再單獨組織北京地區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凡申請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都應參加財政部《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統一參加市財政局組織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三、有關2012年北京地區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會計資格考試網上報名的具體辦法和時間,以及教務組織工作和考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四、請各有關院校務必及時告知考生:
1.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可自愿選擇參加2012年北京地區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或2013年市財政局組織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
2.如考生近期報名參加2013年市財政局組織的會計從業資格考試,通過資料審核并繳費后,則無論何種原因退考(包括因參加2012年北京地區大中專院校應屆畢業生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市財政局均不予退費。
特此通知
北京市教育考試指導中心
201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