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組織選拔博士生和博士后到北京市掛職鍛煉的意見》(京組發〔2007〕6號)、《關于組織北京高校青年教師開展社會實踐的實施意見》(京教工〔2012〕34號)、《關于加強北京高校輔導員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京教工〔2008〕101號),2016年我校繼續選拔博士生、輔導員到首都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掛職鍛煉,請各學院在廣大研究生師生中廣泛宣傳動員,做好博士生掛職鍛煉的組織工作。
具體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務
北京高校將選拔200名左右政治素質好、工作作風扎實的優秀博士生(后)及100名輔導員到北京市各級黨政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掛職鍛煉。所掛職務一般為正處級部門或單位主要負責人助理,國有企事業單位掛任相應職務。
二、選拔條件
1.政治素質好,學有所長,具有較高的專業知識水平和較深的理論功底,志愿到北京市各級黨政機關或國有企事業單位掛職鍛煉。
2.博士生須為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在讀人員(不含委培和定向)。博士生參與掛職鍛煉,原則上在讀期間只參加一次。高校輔導員原則上要在崗工作3年以上,高校青年教師和輔導員掛職鍛煉期間不再承擔原單位工作。
3.博士生年齡一般不超過35周歲,博士后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輔導員年齡不超過40周歲。
4.應具有掛職崗位所要求的素質和能力,遵守掛職工作紀律和掛職單位規章制度。
5.身心健康。
三、掛職時間及出勤要求
掛職時間均為半年,2016年7月開始,12月底結束。掛職鍛煉期間,博士生每周應至少在掛職單位工作2-3天,每天不少于8個小時,暑假期間需全職工作;輔導員需全職工作。掛職單位有具體要求的以單位要求為準。
四、選拔程序
選拔工作從2016年5月啟動,6月下旬結束,7月初掛職人員正式到崗工作。
1.組織報名。5月18日至5月25日,報名人員登錄“首都高校博士生(后)、青年教師、輔導員到北京市掛職鍛煉網絡報名系統“http://211.153.18.50:8089/SGB/”進行自愿報名,研究生工作部按要求審查本校報名博士生和研究生輔導員資格,原則上一個掛職崗位本校只能有一人報名。
2.雙向選擇和崗位調劑。6月10日前,掛職單位與掛職人選見面,進行雙向選擇。雙方確定掛職意向后,將情況反饋北京市教育系統人才交流服務中心。6月13日至6月17日,在雙向選擇過程中未落實掛職崗位的人員,根據本人意愿和各單位的需求情況統一進行崗位調劑。
3.到崗鍛煉。6月下旬,組織掛職人員進行崗前培訓;7月1日,安排掛職人員正式上崗鍛煉。
五、有關要求
1.注重發揮作用。掛職單位明確掛職人員的崗位職責、工作目標和任務要求,充分發揮掛職人員的理論優勢和專業特長,安排承擔本單位的調研課題研究或參與重點工作項目,為掛職人員提供必要的辦公條件。
2.加強日常管理。掛職人員的日常管理以掛職單位為主,掛職單位有指定專人負責聯系指導本單位掛職博士生、博士后,做好日常管理和工作考勤。學校、學院將加強與掛職單位的溝通聯系,對掛職人員的工作表現進行跟蹤管理。對于中途退出掛職崗位或出現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掛職單位直接通報其選派單位,及時報告市委教育工委和市委組織部,并反饋給市教育系統人才交流服務中心。對于連續兩年出現2人以上或30%以上違紀人員的選派單位,從第三年起連續二年不得再參加該項目。
3.做好掛職考核。掛職鍛煉結束前,掛職人員要撰寫掛職鍛煉工作總結,并結合本人在掛職期間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向所在掛職單位提交一份調研報告。掛職鍛煉期滿后,掛職單位根據掛職人員的綜合表現,從“德、能、勤、績”等方面對其進行考核,填寫《掛職鍛煉情況考核表》或《掛職鍛煉總結鑒定表》,分別報區縣局級單位或市屬國有企事業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簽署意見,轉所在單位存入個人檔案。
4.完善政策保障。對于博士生、博士后,由市教育系統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根據掛職期間的考勤考核情況,發放交通生活補助,并統一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其醫療和其他有關保險由派出單位承擔。對于高校輔導員,掛職期間的工資待遇由派出單位發放,工作量核算按照派出單位相關規定執行。
附件:2016年掛職網絡報名審核雙選工作流程
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工作部
經濟管理學院研究生工作組
201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