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選派優秀博士研究生開展國際學術交流活動的通知
根據《北京交通大學博士研究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現組織進行2016年度項目申報工作。
一、選派內容
“博士研究生國際學術交流基金”分為出國訪學基金和國際學術會議交流基金兩類。出國訪學資助赴國外高水平大學、研究機構進行為期半年訪學的費用;學術會議分地區按不同標準資助往返交通費用(詳細標準見附件,今年新增進行會議論文宣讀(口頭報告)資助專項費用)。
二、選拔程序
學生申報,導師推薦,學院評審排序后推薦,學校結合2016年經費總額、各學院近5年非定向學生數、重點學科數、申報人數等因素,確定最終資助人選。
三、選拔標準
申請人應具備良好的外語交流能力及科研能力,出國訪學研究生原則上應為2-3年級全日制非在職博士研究生。對于導師同時配套資助進行為期一年訪學的學生,予以優先考慮;學術會議資助要求論文已經被會議接收,且僅資助論文的第一作者。
四、時間安排
本年度申報通過校內網上申報系統進行,出國訪學申報截止時間為6月12日,學院上報時間為6月15日前,并要求于2016年11月底前派出;國際學術會議全年接受申請,要求于2016年12月前派出,無法按期派出的將不予資助。
五、申報要求
申請表格由研究生院網站下載(資料下載-培養-出國訪學基金申請表/學術交流基金(國際會議)申請表,或MIS系統應用中心-研究生出國系統-資料下載),出國訪學要求出具國外導師的邀請函,國際學術會議要求出具會議錄用通知。同時,請提交外語水平證明(包括六級、托福、雅思等),原則上,無外語水平證明的不予資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