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經濟管理學院轉專業辦法 一、接收專業及計劃接收名額 專業 計劃接收名額 經濟管理試驗班 50 二、轉專業學生基本條件 符合學校教務處《關于2016年本科生轉專業工作的通知》中 “學生申請條件”的基本要求。 三、操作辦法及程序 1、學生將轉專業申請表交所在學院,“擬轉入專業”填經濟管理試驗班,并附成績單一份。 2、4月21日12:30在思源東樓106進行專業宣講。 3、4月27日晚進行轉專業數學考試,符合報名資格的學生于4月27日12:00后在教務處網站查詢具體考試時間地點。 4、根據教務處統一劃線確定進入復試學生名單,獲得復試資格的學生參加經管學院統一組織的復試。復試時間及辦法另行通知。 5、經管學院按照學生的綜合成績確定轉專業名單,并上報學校審批。公示結束后在五月下旬進行學籍調整。 四、其他 1、本辦法適用于其他院系申請轉入經管學院學習的學生。 2、成功轉入經管學院的學生當學期課程學習不得無故中斷,下學期初若學業成績不達標,將嚴格進行學業警示工作。 3、轉入專業均為“經濟管理試驗班”,第三學期將按經管學院原有學生、文史類學院轉來的學生、理工類學院轉來的學生,分三類分別進行排名,轉專業學生成績根據大一一年所有課程的加權平均成績分別進行計算、排序。進入各專業的名額按轉入學生占全體學生比例分配。具體信息可參考《經濟管理學院本科生專業選擇與分配工作實施辦法》。 4、本辦法解釋權歸經濟管理學院教學科。 經濟管理學院教學科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