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第六章第二十八條,“博士研究生的基本修業年限為三至五年,最長學習年限不超過六年”,現對超期博士生通知如下: 截止到2016年6月2日,對于滿6年的非定向博士、滿8年的定向(委培)博士,其中仍未提交論文匿名送審的,到期按退學處理。 特此通知 經管學院 研究生工作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