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教委的最新通知要求,各學院遴選的創業類畢設項目條件進行了調整: (1)遴選的項目不限于創業類項目,可以是創業訓練類項目,比如可以是前期的產品設計,后續能創業的就可以申報。 (2)對于指導教師,不嚴格要求必須是校內+企業導師,可以是只是校內導師,可以是校內+校外,項目經費的使用不再限制校外使用。 (3)按團隊申報的除大四畢業生外,可以吸納大三的學生參加,下一年的畢設可以以此深化做畢業設計。 學校為了做好本改革項目,在以下方面給予支持: (1)鼓勵學生前期的有創業前景的大創項目,吸納大四學生開展創業訓練,深化項目研究立項。 (2)對于16屆已經選題的學生,若申報本類畢設立項,可以調整題目和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