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學: 本學期全校統一安排的考試在18周至19周(2014年6月23日至2014年7月4日)。本次考試使用教務系統排考,學生可以通過教務系統查看到考試安排,同學們務必及時上網查看,并按時參加考試。為進一步整頓考紀考風,維護考試的公平性與嚴肅性,杜絕違紀、作弊現象,特將考試的有關規定重申如下,同學們一定認真查看,以免出現問題。 考生考試紀律 1、考生應提前15分鐘進入考場;聽力考試期間不得入場;遲到15分鐘及以上者,不得參加本次考試并記為缺考;考試開始后30分鐘內不得交卷離場。 2、考試過程中原則上考生不可以上衛生間。 3、考生憑一卡通(或學生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并按規定放在課桌上以便檢查。證件丟失者必須持有學院開具帶照片的證明,無證件者不得參加考試。考生名單中沒有的學生不得參加考試。 4、手機等通訊工具不得帶入考場,如已帶入考場,必須立即關機,并隨書包放到指定位置,否則將視為違紀作弊;嚴禁自帶答題紙和草稿紙;未經監考人員允許不得私自借用或借給他人考試用具。 5、開考前考生必須將自己座位及周邊所有與考試內容有關的圖文資料(包括非考生本人的)放到教室前面(開卷考試允許的除外),桌面上如有與考試內容有關的字跡要向監考人員報告,否則在考試中發現將按作弊處理。 6、考生答題前必須先在試卷指定處填寫姓名、學號等卷頭信息,并不得涂改;每張答題紙、草稿紙都要先寫上姓名、學號。考試前未經監考人員允許或監考人員宣布考試結束后不得答題。 7、考試中考生有義務保護好自己的試卷,不給他人造成作弊機會。 8、考試結束后,考生經監考人員允許方可離開考場,試卷、答題紙、草稿紙等考試用紙不得帶出考場。 經管教學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