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校與澳大利亞Holding Redlich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HR)的合作協議,HR律師事務所擬從我院MBA專業招收1名優秀學生赴澳大利亞進行暑期實習。 選拔對象:本科是法學專業畢業或現在是律師的MBA2013級學員; 英語要求:IELTS≥6.5,或者具有與之相當的英語水平; 贊助費:3000澳元; 報名截止日期:2014年3月19日17:00。 請有意向的同學填寫附件中的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學生赴澳大利亞墨爾本律師事務所參加暑期贊助實習申請表(學院意見不填),并將個人中英文簡歷、英語成績單(TOFEL , IELTS , GMAT)、中文成績單(本科或研究生1個學期)及其它相關文件(如發表論文、獲獎等資料)于截止日期前提交到國際交流中心(思東509)。之后的選拔程序會另行通知,請隨時關注網站動態。 項目說明: 1.Holding Redlich律師事務所位于澳洲,維多利亞州,墨爾本,威廉街350號,郵政區碼:3000,并在悉尼、布里斯班設有分所。HR與交大之間達成共識:促進雙方就一些問題如法律文化差異加強溝通以及為交大學生提供了解澳洲法律體系和法律實踐的機會,為實現這一目標,HR將為交大兩名學生提供贊助實習職位,我院有1個名額。 2.實習說明 (a)實習職位可以安排在HR位于墨爾本、悉尼、布里斯班的任一營業場所內; (b)每個營業場所提供的實習職位性質都相似,HR將隨機分配實習生去某個營業場所; (c)HR將為每個實習生提供系統化訓練。培訓項目將為實習生量身打造以使其能真正體驗澳洲法律實踐,項目包括: (i)HR介紹:HR政策、架構、程序及其在澳洲法律市場中的地位; (ii)HR認為符合實習性質及深度的培訓、經驗學習及對澳洲法律實踐的體驗。 (d)實習期不超過八周,時間定為2014年7、8月份中; (e)實習期從實習生在HR的第一個工作日開始計算; 3.贊助和資金支持 (a)在實習期間,HR將為每個實習生提供并支付總計3000澳元的獎學金(獎學金總額); (b)實習生可以任意支配其獎學金,但HR希望實習生能將獎學金用來支付實習期間的旅費、住宿費和生活費; (c)在實習期間,HR對實習生唯一的資金捐助和給付義務就是此項獎學金,實習生應自付實習期間內所有旅費、住宿費和生活費。 (d)HR將以最現實可行的、實習生同意的方式支付獎學金給實習生。獎學金將在實習開始后7天內全額支付。 4.報告及反饋 (a)在實習結束時,HR將為交大提供一份關于每個實習生表現的簡報; (b)在必要時,HR將實習期間有關實習生行為的重要事項及時通知交大。 5.不當行為 5.1不當行為包括 (i)無正當理由,未按照規定出勤; (ii)多次遲到; (iii)行為不稱職、不得體; (iv)未能執行HR的合理指示和要求; (v)未能履行和遵守HR的政策; (vi)不能按照要求參加HR對內、對外的活動。 5.2懲罰措施 (i)HR將及時將瀆職事件通知我校; (ii)針對不當行為進行下一步的處理。 6.HR承諾 (a)HR負責申請簽證并滿足和遵守澳洲移民法中關于申請和授予簽證過程中贊助人所履行的法律義務,以使實習生能夠在HR進行實習; (b)為實習生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 (c)在HR業務領域內,為實習生提供盡可能多的機會,接觸和體驗澳洲法律體系的運行。 (d)在HR業務領域和實習時間允許范圍內,教導并幫助實習生盡可能多地了解澳洲的法律體系; (e)HR允許并支持實習生學習托拉貝大學或其他澳洲大學的課程; (f)參加澳洲大學的研討會,觀摩大學的教學方法和事件; 7.禁止 實習生不得在澳洲執業,所以不允許從事法律工作或執業。 國際交流中心 2014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