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充分發揮研究生學習、科研的主動性、積極性,認真執行《北京交通大學研究生學籍管理規定》,確保培養質量,結合我院2012級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實際情況,針對我院2012級學術型研究生申請提前畢業的相關問題,特制定本暫行規定。 第一條 申請條件 申請提前畢業的學生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 2.已修滿培養計劃中規定的課程學分,學位課程成績專業排名前50%,且沒有不及格課程; 3.開題綜合成績(含開題報告和開題答辯會成績)80分以上且學位論文已形成初稿; 4.有較強科研工作能力,在本學科研究領域內已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具體要求為:要求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除導師之外的第一作者)發表一篇以上高水平論文(由學院學位委員統一認定)。 第二條 申請時間 學生在2013年11月30日前向經管學院學位辦公室(思源東樓502)提交畢業申請,逾期不予受理。 第三條 申請程序 1.申請提前畢業的研究生經導師簽字推薦向所在院系提出書面申請,填寫《經管學院研究生提前畢業申請表》,同時提交申請條件中所要求的各種材料原件、復印件以及證明材料; 2.學院學位辦按照各項條件逐一審核,簽署意見; 3.學院學位辦將提前畢業的學生名單及相關材料提請學院學位會審核; 4.經學院學位委員會審核批準后公示名單,即可進入提前畢業程序。 第四條 其它 1.申請提前畢業的研究生,其學位論文嚴格按照學院學位論文評審、答辯程序進行; 2.經批準提前畢業的研究生名單,報校就業辦公室批準后列入2014年畢業計劃; 3.凡提前畢業的研究生,一旦批準,必須于2014年6月答辯畢業; 4.2012年入學的往屆資返生按照錄取當年規定確定的學制年限執行; 5.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由經管學院學位辦公室負責解釋。 經濟管理學院學位辦 201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