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2014年博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
一、復試組織管理
1、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由學院院長牽頭,主管副院長組織實施,各一級學科責任教授指導復試小組對博士生考生進行學術水平考查。
2、復試小組組成
按學科(專業)成立復試小組,小組由3-5人的博士生導師組成,若本學科內博士生導師人數不足,其余組員可由本學科內副教授職稱以上的專家組成。
復試小組負責考查考生學術水平的具體內容,并具體組織實施。
復試小組對考生復試結果有明確意見,對考生復試結果負責,并對每個考生復試表現進行現場記錄,最終由小組成員統一評定成績。
二、復試錄取工作辦法
1、 復試時間及地點
復試的時間及地點由各復試小組確定之后報到學院研究生科備案,并在學院網站招生信息欄目里公布。
2、 復試考核內容
復試小組根據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通過面試形式考查考生科研創新能力、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情況等,復試考核內容由復試小組掌握并實施。同等學力考生在復試階段加試(筆試)碩士階段主干課程的考試,科目為兩門,其復試考核側重對碩士主干課程和實驗技能的考查。
具體要求:
●復試小組成員一般由3-5人的博士生導師組成;
●復試小組負責對每位考生的作答情況進行現場記錄,做出評語及成績。
●復試登記表、試卷等原始材料由學院保存至該博士生畢業。
3、復試成績計算方法
復試成績總分為100分,包括外國語聽力成績、外國語口語成績、綜合面試成績。
4、初試、復試成績及總成績
初試成績包含外國語成績,業務課1、業務課2成績,初試成績總分合計為300分。其中申請考核考生初試包含英語成績、基礎水平測試成績、學科專業水平考核成績,初試成績合計300分。
復試成績包含外國語聽力成績、外國語口語成績、綜合面試成績,共計100分。
入學考試總成績由初試成績加上復試成績所得。
5、錄取原則及要求
(1)考生的報考材料,須符合學校招生簡章的基本要求;
(2)初試成績應滿足學校公布的最低成績要求,復試成績應及格;
(3)同等學力考生自然辯證法成績、加試課程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4)若某一研究方向或導師無生源,可以從相近的研究方向或報考其他導師的剩余生源中進行調劑;若無調劑生源,其招生指標由學院統一協調和重新安排。
(5)加大導師對考生的選拔力度,在初試成績滿足學校公布的最低成績要求基礎上,充分尊重導師的錄取意見;
(6)由于個別專業生源嚴重不足,考慮學科發展需要,經博士生導師申請、學院同意,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可適當放寬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予以破格錄取。
四、信息公開
學院對復試及錄取工作信息進行準確、規范、充分、及時的公開。主要內容有:
(1)復試工作方案
在學院網站上招生信息專欄向社會公布學院復試工作方案。
(2)擬錄取名單
在學院網站公布分專業招生計劃,擬錄取考生的考生編號、專業、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
五、其他注意的事項
學院自覺維護招生計劃的嚴肅性,錄取人數不超過學校下達的博士研究生招生規模。
北京交通大學經經濟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