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博士擬錄取生政審表、調檔函和定向協議發放通知
具體安排如下:
1. 2016年6月24日之前,在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來思源東樓502領取政審表、調檔函和定向協議。如本人不能來,可委托他人代領(需本人書寫委托書及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2. 應屆生:
(1)本校應屆考生:本校應屆考生不用調檔案,在上述規定時間來思源東樓502領取政審表,到主管輔導員處辦理后2016年7月10日前交回思東502.
(2)外校應屆生檔案可比調檔函上規定的日期(2016年7月10日之前)稍晚寄送,但報到前檔案必須調至我校,應屆生檔案未到者不允許辦理報到手續。政審表根據所在學校要求,可以隨檔案也可以單獨寄出。
3.非應屆生:
請在2016年7月10日前將檔案及政審表寄至調檔函上規定的地址。非應屆生檔案不到者錄取通知書緩發,待收到檔案以后再發。
4. 定向生:
只有政審表和定向協議,請在上述規定時間來思源東樓502領取。定向協議與政審表辦理完成之后請于2016年7月10日前交回思東502。定向生定向協議不到者錄取通知書緩發,待收到協議以后再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