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規范本科生成績管理工作,保持成績管理政策的一致性,經學校研究討論,現將2019級學生手冊中《北京交通大學本科生課程考核與成績管理辦法》第二章成績測評的第十九條第1、2款修改為:
平均學分績點=Σ(課程績點×課程學分)/Σ課程學分計算平均學分績點應在小數點后保留兩位有效數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