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出臺優先股配套政策 完善并購重組規則
2014年06月09日信息來源:2014年06月09日
中國證監會新聞發言人鄧舸6月6日說,為引導、規范上市公司充分利用優先股制度進行創新,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則、公開發行證券公司信息披露內容年報準則、上市公司半年報準則、季報規則、權益變動報告書等九個規范性文件進行了集中配套修訂。
鄧舸說,這次修訂明確了優先股股東權利,細化股東行權機制。一方面,在章程指引和大會規則中均規定一般情況下優先股股東不出席股東大會會議,所持股份沒有表決權。另一方面,兩個文件分別規定優先股股東在一些重大事項審議時有表決權,同時一并細化程序性要求。
三方面
放松管制加強監管
鄧舸表示,證監會修訂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主要是放松管制,加強監管的思路,主要內容包括,第一,明確優先股股東權利,細化股東行權機制,本次修訂在優先股的發行條件,在利潤分配方面設置要求;第二是明確優先股股東權益。第三,為方便股東參與優先股決策,修訂后的指引,要求上市公司在召開股東大會應當提供網絡投票。
為保證優先股股東在被欠付股息時能夠有效維權,章程指引要求在公司章程中明確:公司累計3個會計年度或連續2個會計年度未按約定支付優先股股息時,優先股股東可以恢復表決權,直至公司根據章程足額支付所欠股息。
四方面
完善并購重組規則
據介紹,此次修訂結合股份權益計算、要約收購的特殊規定和發行優先股作為并購重組支付工具的創新需要,對并購重組規則作出了相應完善。
“證監會修訂的9個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細化了股東類型,完善并購重組規則。”鄧舸介紹,本次修訂,發行優先股作為并購重組支付工具的需要,對并購重組規則作出完善,一是,明確計算上市公司股東權益變動時,不包括股東權未恢復的優先股,二是觸發優先要約收購時,有針對優先股有明確的說明;三是,本次配套文件,補充了上市公司購買資產的信息披露的要求,四是其他修訂內容,除了以上修訂外,對照上市公司監管指引三號,修訂后的指引中,要求上市公司明確現金分紅政策。
倡導三大類
私募基金專業化發展
鄧舸表示,證監會倡導私募證券投資基金、私募股權投資者基金、創業投資基金這三大類私募基金的專業化發展,目前正在指導基金業協會分別成立相應的專業委員會,實行差異化行業自律。同時,充分尊重市場自主決策,不強行禁止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從事證券投資基金業務。
在專業化管理和防范利益輸送的前提下,證監會支持私募股權投資者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的基金管理人開展私募證券投資基金業務。符合有關條件的,還可以申請公募證券投資基金管理資格,拓展業務范圍。
鄧舸表示,考慮到最近市場迫切期待私募基金運作有規可循,為加快貫徹落實基金法和中央編辦的責職責要求,適應私募證券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監管需要,促進各類私募基金健康規范發展,證監會研究起草了私募投資基金管理的暫行辦法,準備以證監會部門規章形式發布實施。
錢江晚報 2014年06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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