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研究生同學: 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共青團北京市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的意見》(京教學〔2012〕1號)要求,啟動評選2016年夏季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北京交通大學優秀畢業研究生、優秀畢業研究生干部,現將材料報送的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1.評選對象和比例 評選對象為北京交通大學在校夏季應屆畢業研究生。 2.評選條件 (1)保證2016年夏季能畢業; (2)名額以班級實際畢業人數為計算基礎; 3.評選辦法(具體要求見附件) (1)班級推薦。經班級提名、院(系)考察,由學院依據評選條件和擇優原則,確定推薦名單,并在院內公示后上報研工部。 (2)學院、學校審定。研工部對學院報送的推薦名單及其推薦材料進行審核,確定市級優秀畢業生名單。經校長辦公會審議通過后,上報市教委,由市教委頒發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榮譽證書。 4.其他事項 對已經被評為市級優秀畢業生,但未按期畢業或在畢業離校前出現不符合市級優秀畢業生要求情況的,學校負責收回市級優秀畢業生證書和審批材料。 經管學院學生工作組 201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