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級研究生辦理戶口須知
請新生班長統(tǒng)一辦理
      一、 請學生自己檢查《戶口遷移證》或《常住人口登記卡》。
      1、京外考生需要交《戶口遷移證》,北京考生交《常住人口登記卡》。
      2、出生地、籍貫的地址必須寫至縣或市,不符合要求的由原派出所填寫完整并蓋章。
      3、遷移證右下角一定要有派出所的公章。沒蓋章的回原派出所補上。
      4、字跡清楚容易辨認不得涂改。
      二、在戶口遷移證和《常住人口登記卡》上方空白處靠左側(cè)用簽字筆寫上學號、學院、身高、電話號碼(手機或宿舍)。
      三、請班長填《班級辦理戶口統(tǒng)計表》,說明本班人員辦理戶籍情況;見附表。
      四、班長收齊1、本班外省市同學的《戶口遷移證》;2、北京學校或本校考入的是《常住人口登記卡》;將戶口遷移證、常住人口登記卡分開按照學號排序與《班級辦理戶口登記表》一起交至主校區(qū)南門向東50米,保衛(wèi)處101室。
      注:1、新戶籍要到次年3月份才能辦好,其間不能使用。戶籍上交之前,請班長叮囑要辦理助學貸款的學生復(fù)印戶口遷移證或戶籍卡留底。
       2 本校考入的研究生由班長統(tǒng)計原學號,到保衛(wèi)處戶籍辦公室領(lǐng)取他們的常住人口登記卡。
      六、辦理時間:9月2、3、4、5、6、9、10、11、12、13日
       聯(lián)系電話:51688501 保衛(wèi)處戶籍辦公室
       2013年8月 28日
      特別強調(diào):戶籍上交之前,請班長叮囑要辦理助學貸款的學生復(fù)印戶口遷移證或戶籍卡留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