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8-11-15 15:45 瀏覽次數:3245
根據《北京交通大學在職專業學位研究生在學管理規定》第六章第二十一條相關規定,“學業成績未達到學校要求或者在學校規定年限內(含休學時間)未完成學業者”應予以退學,在職專業學位研究生最長學習年限為五年,2014年4月入學的在職專業學位研究生若未能在2019年3月份前獲得碩士學位,將予以退學處理。
學生應于2018年11月30日前向學院提交完整的延期申請材料(按北京交通大學在職專業學位研究生申請延長最長學習年限實施細則執行),延期申請材料不合格或未提出延期申請的學生將進行退學處理,符合延期要求的學生將予以延期至最近一個答辯季,學生延期后仍未獲得學位的將進行退學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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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研通〔2018〕47號 北京交通大學在職專業學位研究生申請延長最長學習年限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