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03-22 15:12 瀏覽次數:8359
北京交通大學經濟管理學院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不含MBA)
1.分專業招生計劃及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績基本要求
學院按照教育部制定的《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生源、培養要求和招生計劃安排等情況,確定各專業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及其他學術要求。
說明:
①各專業單科線標準不得低于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對于單科線的要求。
②招生人數以最終實際錄取人數為準。
③“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單獨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見學校復試方案。
2.復試程序、時間及地點
(1)網上補全信息、繳費、打印表格
參加復試的考生須符合我院各專業進入復試的考生初試分數要求,復試流程查看《北京交通大學2019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調劑流程》(見附件),在復試前登錄研究生院招生專題網站(3月21日對考生開放)(http://gs.bjtu.edu.cn/cms/zszt/),進入信息系統的“碩士招生”系統點擊“確認復試”,補全信息并繳納復試費后打印個人陳述表、復試登記表和體檢表。完成系統操作后須在3月24日17:00前回復“報考專業+姓名+考生編號+確認參加復試”至本辦法第11項聯系方式中專業指定的郵箱。
按照北京市發改委文件要求,考生參加復試應繳納100元復試費,復試費通過學校的研究生招生系統進行網上支付。繳費后因各種原因不能參加復試者,已支付的復試費不退。
(2)資格審查及體檢
復試考生須攜帶以下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①準考證(如有丟失可在研招網再次打印);
②有效身份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正、反面復印在一張A4紙上);
③學歷證書(應屆生帶學生證)原件及一份復印件;
④大學期間成績單原件或人事檔案中成績單復印件并加蓋檔案單位紅章。
⑤個人陳述表、復試登記表、體檢表(學校碩士招生系統生成);
國防生、軍人參加復試還需提交經軍隊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碩士研究生的證明。
同等學力考生參加復試還需要攜帶同等學力要求的證明材料。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參加復試還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體檢說明:
因這段時間為我校所有學院的復試階段,請各位考生務必按照上述安排的時間前去北京交通大學校醫院體檢,其他時間不予接待。在學校研招系統中繳納48元體檢費,打印體檢表。具體體檢流程和體檢要求詳見《北京交通大學2019年研究生復試體檢須知》(附件)。注意需空腹去體檢(有抽血項目)。
(3)筆試及面試
各專業的專業課筆試地點及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在資格審查時查看。
學術型專業+資產評估(專業學位):
筆試:2019年3月26日18:00-20:00
面試:2019年3月27日
金融、應用統計、工業工程、物流工程專業學位:
筆試:2019年3月26日18:00-20:00
面試:2019年3月28日
會計專業學位:
筆試:2019年3月28日18:00-21:10
面試:2019年3月30日8:30開始
審計專業學位:
筆試:2019年3月28日18:00-21:10
面試:2019年3月29日8:30開始
工程管理專業學位:
筆試:2019年3月31日19:00-22:10
面試:2019年3月31日8:30開始
(4)綜合素質網上測評
綜合素質網絡測評為復試必要環節,需用電腦(配攝像頭)上網進行測評,學院在測評前會向研招網報名時提供的郵箱發送測評鏈接,測評時間為:2019年3月23日-3月24日。
3.復試比例
復試采取差額形式,差額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4.復試考核方式
我院2019年研究生復試包括專業課筆試(150分)和綜合面試(200分)兩部分,會計專業學位、審計專業學位、工程管理專業學位還須參加思想政治理論(100分)筆試。
(1)專業課筆試
考試方式為閉卷,時間120分鐘。
(2)思想政治理論(會計專業學位、審計專業學位、工程管理專業學位參加)
考試方式為開卷,時間60分鐘。
(3)綜合面試
由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和綜合能力面試兩部分組成。
①外語聽力口語測試
外語聽力口語測試包含考生本人自述和復試小組提問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外語聽力口語水平及反應能力,其中聽力50分,口語30分。
②綜合能力面試
綜合能力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及綜合素質和能力,總分120分。其中,專業素質和能力主要有:大學階段學習情況及成績;對本學科(專業)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對本學科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創新精神和創新能力。綜合素質和能力主要有: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本學科(專業)以外的學習、科研、社會實踐(學生工作、社團活動、志愿服務等)或實際工作表現等方面的情況;事業心、責任感、紀律性(遵紀守法)、協作性;心理健康情況;人文素養;舉止、表達和禮儀等。
(4)加試
成人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復試時尚未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自考和網絡教育考生,須加試兩門與報考專業相關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考試時間每門為3小時,試卷滿分為100分。考試方式為閉卷。
5.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的具體方法
加強對考生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考查,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加強對考生誠信狀況的核查,并作為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弄虛作假及違紀、作弊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嚴肅處理。人事檔案審查或政審在發放錄取通知書之前完成。
6.復試考生的成績計算及評定
統考科目總分為500分的專業,按照初試成績(滿分500分)和復試成績(滿分350分)的總和排序由高到低錄取。
統考科目總分為300分的專業,按照初試成績(滿分300分)的80%和復試成績(滿分450分)的40%相加后的總和排序由高到低錄取。
復試成績不合格者(復試成績滿分350分,及格分為210分;復試成績滿分450分,及格分為270分)不予錄取。
7.復試考生的加分原則和依據
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赴外漢語教師志愿者”等項目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高校學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退役,達到報考條件后,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納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項目服務期滿、考核稱職以上的考生,3年內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10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其中報考人文社科類專業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5分。
加分項目不累計,同時滿足兩項以上加分條件的考生按最高項加分。
學院對“加分項目考生”提供的相關證明材料進行認真核實,享受加分考生以研招網后臺資料庫中的加分名單為準(退役義務兵以相關證件為準)。
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須于3月22日前向學院提出書面申請,參加復試時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8.復試錄取原則及結果公示
學院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工作辦法以及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其中:復試成績不及格者,不予錄取;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考核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加試課程的成績不計入復試成績,但不合格者不予錄取;不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復試或無法錄取,招生單位不承擔責任。非定向就業的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須在被錄取前與招生單位簽訂培養協議。
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定者不予錄取。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不予錄取。
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的本科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復試錄取工作辦法、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在學院網站公示,擬錄取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9.調劑工作辦法
(1)調劑基本條件
①須符合教育部規定的調劑基本要求;
②須符合調入專業的報考條件;
③初試成績總分達到調劑專業規定的復試線,單科線標準不得低于教育部《2019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中對于單科線的要求。
④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
⑤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考科目原則上應相同。
(2)需要調劑的專業及要求
工程管理專業學位接收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的調劑考生。
會計專業學位、審計專業學位優先接收本單位內部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的調劑考生,根據專業實際復試錄取情況再考慮是否接受外單位調劑考生。
(3)調劑工作程序
①2019年3月20日通過“調劑服務系統”發布接收調劑專業計劃余額信息;
②按時關閉“調劑服務系統”后,根據調劑條件和要求遴選調劑考生,并在“調劑服務系統”中發放復試通知;
③調劑考生復試錄取辦法與第一志愿專業相同,復試時間安排在2019年3月29日-4月6日期間,接收調劑的專業根據前一批次復試錄取情況,確定下一批次調劑專業余額信息及接收調劑申請的開放關閉時間。再次開通、關閉時間將在學院官網公布。
④調劑擬錄取名單及時報送研招辦,由研招辦在 “調劑服務系統”中發放“擬錄取”通知。調劑錄取名單(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在學院網站上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10.導師選報
各專業導師信息請查看我院網站(http://gzkelon.com)“師資與科研”中的“師資力量”欄目,復試需要考生選報導師,因此請務必提前查閱。
導師選報表見附件,資格審查時需提交。
11.考生咨詢及投訴聯系方式
①全日制專業(不含會計專業學位、審計專業學位及工程管理專業學位):
聯系電話:010-51687171 ,郵箱:jgyjs@bjtu.edu.cn
②工程管理(專業學位):
聯系電話:010-51684717 ,郵箱:gchss@bjtu.edu.cn
③會計(專業學位)、審計(專業學位):
聯系電話:010-51684065 ,郵箱:mpacc@bjtu.edu.cn